大規模收地是解決住屋問題的首要手段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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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出席深圳大會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明顯更重視房屋問題。她近日強調土地供應的決心不減,會多管齊下,其中一個方法為「明日大嶼」計劃。但正如當局也承認,此計劃下的首批房屋最快2032年才入伙,足見遠水難救火。相反,透過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下稱《條例》)、從而在短期內增加可用作興建公營房屋的土地,無疑更為迫切。令人扼腕的是,政府在這方面的表現實在不算理想。

與前任特首梁振英比較,林鄭的收地成績算是較佳。以引用《條例》而言,林鄭在過往一年便收地約18.09公頃,已較梁振英任內五年合共的約11.31公頃多。然而,這只是因為往屆政府做得太差,林鄭政府並不值得慶幸。土地住屋問題極其嚴峻,公屋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高達5.5年,年收18公頃也只是杯水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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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地進展不理想

住屋問題是解決香港深層次矛盾的關鍵。市民只有從供樓或租金壓力釋放出來,才能改善生活品質,甚至可讓引發政治不穩的民粹思潮平息下來。從林鄭在去年10月16日的《施政報告》中承諾大規模收地可見,政府必然明白香港有地可用。但在過往一年,收地進展難言理想。去年宣讀《施政報告》後,與發展公屋相關的收地項目僅有今年7月為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一期發展計劃徵收約11.8公頃土地,以及今年8月在屯門麒麟圍、礦山村附近收回約2.1公頃土地;相比之下,去年9月宣讀《施政報告》前夕為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第一階段發展計劃徵收土地就已達68公頃之多,可見這一年的政府收地成績其實不進反退。

另一方面,林鄭最近對傳媒強調,政府過去五年引用《條例》僅收回20公頃土地,未來五年將運用條例多收20倍的400公頃土地,類似字句其實早在去年《施政報告》出現。正如上文所指,去年9月至今政府明明曾援引《條例》收回逾60公頃在新界的土地。由此可見,聲稱重視收地的林鄭月娥連具體收地數字也沒掌握清楚。

尚待收地百千公頃

要解決土地住屋問題,離不開完整的收地大計。可是,政府收地進度明顯不理想,尚未收回的高等及中等發展潛力棕地近400公頃,還未算上地產商囤積的農地估計逾千公頃。官員就連數字據也掌握不好,試問又怎能令市民信服,這個政府有力解決住屋問題?

事實上,不單市民着急,中央亦非常關注——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國慶日探訪劏房戶,無疑是在批評港府;而最近林鄭北上深圳,一返港就向媒體大談住屋問題,可見中央官員向她發出解決住屋問題的指示。倘若繼續躊躇,她不但對不起香港社會,相信也會有負中央所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