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建制派必須明白「兩制」差異
人大常委會將起草香港國安法,社會非常關注,憂慮易墮法網。不少建制派近日表達意見,惟未能釋除社會疑慮,甚至予人「愈描愈黑」之感,實有負期望。
以葉國謙為例,他為現屆港區人大代表,上周亦在北京參與了兩會。其周日(5月31日)出席《城市論壇》時,回應去年四川有人因出售「銘記八酒六四」酒瓶而被控顛覆國家罪,他認為製造酒瓶而不是言論而屬於行為。對於支聯會集會,葉國謙認為只表達「結束一黨專政」,則屬言論表達;但若有行動或號召性質,將違反國安法。但言論與號召性質的定義界線,葉國謙未有言明。
葉、譚語焉不詳
曾任港區人大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周一(6月1日)出席電台節目時,亦多次被問到六四集會。其雖然表示「結束一黨專政」與中國多黨合作的政治現實不符,但對於六四集會高呼「結束一黨專政」是否會觸犯國安法,譚惠珠多次以「不評論」、「不知道草案將怎樣寫」為由而拒絕回答。
誠然,製造「平反六四」的商品出售,及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等,在內地皆可能觸犯顛覆罪。但香港的社會情況與內地不同,並不能將內地的一套標準套用在香港。這亦說明了,為什麼內地2015年已有國家安全法,但是次也沒有搬到香港,而是由人大常委會專門另行起草「港版國安法」。而葉國謙、譚惠珠分別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實有責任將「兩制」的差異帶進討論,提出恰如其分的主張,讓是次立法更能照顧香港社會的需要。支吾以對,或聲稱「不評論」,不但是不負責任之舉,甚至對「一國兩制」無益。
挺起腰骨、反映香港需要
如果說香港沒有為23條立法是香港人缺乏對「一國兩制」中「一國」的理解,那麼「港版國安法」就是中央是否準確理解「兩制」的「大考」。香港社會既然有焦慮,建制派就應該充份聆聽及反映民意,以讓社會釋除疑慮,並協助人大常委會透過草擬適切香港需要的法例,通過這次考驗。他們必須挺起腰骨,為兼容「兩制」差異、為香港爭取最大空間而努力。
就是次中央立法,《香港01》提出五項倡議,包括人大常委會諮詢香港專業意見,讓律政司、大律師公會等就香港法律習慣、社會憂慮等充分反映意見,協助「港版國安法」草擬。是次立法亦應具針對性,清晰訂明罪行元素,避免讓香港市民產生容易墮入法網的感覺。
香港政治精英過去23年毫無承擔,連能否根據「一國兩制」順利為國家安全立法都沒有自信。如今中央政府為香港制定「港版國安法」,其實就是一次「赴考」,考驗是否依然理解「兩制」的差異及需要。在這次歷史性的考試中,那些有職位、有權力的政治精英能貢獻多少,不只影響他們個人名聲,更可能關乎「一國兩制」能否行穩致遠。建制派應有這種高度的自我認知及歷史認知,明白自己該當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