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政治化」通識考試的「政治題」
本屆中學文憑試通識科於周一(27日)舉行,其中一條論及新聞自由的必答題惹起關注,事後不但有議員質疑考評局出卷不當,更有教育界人士認為過於「政治化」。可是,這種言論忽略了社會議題往往帶有政治性質,而試題的目的並非考立場,而是鼓勵學生持平、多角度分析社會議題。
本屆通識科最受關注的題目,莫過於卷一第三題,即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的關係。考生須根據試卷提供的參考資料,如公眾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意見調查結果、2010年一月份期刊文章,以及一則刊於2018年的報章評論,來描述公眾對新聞自由意見的主要特徵,並闡述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的潛在兩難。
「改卷老師未夠水平」?
跟往年一樣,本屆通識科的試題最後亦挑起社會的爭議。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認為,考題涉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人權法》等國際法概念,「學生根本唔識答,改卷的老師都未必夠水平」,並重申通識科不應成為必修科。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則與公民黨議員郭家麒的立場相佐,前者認為每種自由都有相應限制,才能保障國家安全及秩序,而後者則認為如果社會重視個人自由, 沒有任何因素可凌駕新聞自由。另外,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主席湯修齊則指出,試題的背景資料存有偏頗,如果試題過分政治化,學生會擔心其立場和改卷老師不同,影響分數。
不少考生試後認為題目艱深,可能因為以為國際法乃高深概念,自認不熟。但通識科其實並非測試背誦史實的記憶力,而是藉既有的資料作為切入點,要求學生正反思考,展現其論述的能力。以有關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的討論為例,其實這可謂個人自由與社會互動關係的「千古難題」。
試題並非非黑即白
試題並非流於非黑即白,要求學生給出固定答案,如新聞自由是否基本人權,或國家安全是否該凌駕新聞自由。而是要求考生設想「兩難情境」,闡述答案,設立這類題目的原意甚至是要讓學生放下既有的立場,先考慮現實中可能出現的不同情況,從而點出兩者的矛盾之處。試卷要求考生就「⋯⋯可能出現的兩難情境」闡述答案,更證明它非要求考生從中兩選其一,表明立場和理據。或許這試題較過往艱難,令考生只能就從個別「情境」,切身處地分析和討論,但這卻是完全符合通識科欲求的批判和多角度思維。
人作為社會動物,在某些情況下,其自由定當與他人自由有所抵觸,才會衍生自由與責任的相對論說。例如,在2018年大埔公路導致19人死亡的嚴重車禍中,有電視台記者曾要求在場救援人員,允許其停留現場作「三分半鐘」直播報道。可是,這要求不但難以用新聞自由來合理化,其行為甚至或會令傷者失救,剝削他人的生命權利,可見新聞自由並非絕對的權利。
但與此同時,新聞自由亦有其不可或缺的作用。1968年越戰時期,美軍犯下美萊村大屠殺後為免醜聞傳出,曾下令全面封鎖消息,最後《紐約客》的記者幸得有美軍機師願意告密,才能將暴行公諸於世。儘管在政府眼中,告密無疑是叛國和危害國家安全,但民眾卻對此予以包容和理解,故新聞自由亦有保障民眾知情權的面向。試卷所考的是考生如何平衡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而非梁美芬、郭家麒等可能以為的忽略情境的討論。
通識必然涉及時事,而時事又往往涉及政治,但我們並不用聽到「政治」就害怕。政治不但只是眾人之事,更是涉及眾人的利益分配、價值取向等,通識教育又怎能不鼓勵學生認識不同價值觀?如果「政治化」是指觸及時政議題,那麼「去政治化」的通識科只是因噎廢食,不但難以啟發學生的多角度思維,更難助他們認識社會的真實面貌。即使是次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的題目被視為「政治題」,甚至引起爭議,但若我們以脫離通識考評的脈絡亂加批評,有可能才是「政治化」了通識考試,對教育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