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黃藍二分並不理智 市民投票宜三思
區選在即,市民是時候運用寶貴一票,選出未來四年能為他們審議區政的代表。是屆選舉氣氛熾熱,不論是選民和參選者數目均是歷來新高,足見社會力求改革的意志,自然為社會樂見。但教人憂慮的是,近月風波將區選徹底政治化,市民投票的審則似乎再不參考候選人的質素、政綱,而是其「黃」或「藍」的政治標籤。「01觀點」多次指出,區議會乃為主責民生、社會資源管理事務的組織平台,市民須小心不要被意識形態所「綁架」,忽視其他區議員重要的素質,避免將選票所託非人,恨錯難返。
投票不可取決於意識形態
雖說民生即政治,但區議會的功能絕非如立法會般處理制定法律、監察施政等「大政治」,而是聚焦地區發展,處理民生及社區資源分配等事務,故區議會絕不應為政治意識形態鬥爭的場地,不論是參選人或選民亦不宜將政治議題過分放大,導致社會民生議題慘被「騎劫」,不利社區健康發展。
最近兩屆區選選舉氣氛熾熱,不但登記選民數字屢創新高,同時更有不少政治新面孔出選,挑戰地區「老大哥」,當中也有真心投入社區事務的新生代,既為選舉,也為地區發展帶來新氣象。本屆區選更是首次錄得零「白區」,即全港452個選區均無自動當選的情況,當中固然包含有人發動「反自動當選」運動等政治操作,但選舉中出現競爭,使選民可以比較選擇,也是件好事。
但教人擔憂的是,區選卻因政局變動愈見政治化,2015年區選正值佔中運動之後,當時開始有不少傘後組織打着獨立素人的旗號,挾一時無兩的民氣,嘗試「踢走」傳統政黨代表;如今修例風波,社會進一步按意識形態二元分立成「黃」與「藍」營,不少反建制參選人及選民正是以反「藍」為綱,目標為阻止更多「藍底」參選人贏得議席。
選舉不是非「黃」即「藍」
不少論者估計,修例風波將有助「黃絲」參選人的選情。問題是,這種由意識形態之爭造成的亢奮,並不必然有助選出最適合處理區政事務的代表。若選民只因門戶之別,寧願選出根正苗「黃」、卻不諳地區事務的參選者,亦不投票予扎根社區多年、具豐富地區服務經驗的「藍絲」,實屬荒謬。因一時政治氣氛刺激投票,卻選出尸位素餐,無心服務社區者,社會早於2003年區選後領教過類似的教訓,實在不應該重蹈覆轍。社會政治氣氛當然會影響選民投票意向,但市民求變,何嘗不與其選區代表庸碌無能有關?假如選民因政見之別,將選票投予將政治議題帶入社區,卻無心協助地區發展者,又如何推動改變,帶來具建設性的改革?
說到底,評定一個區議員能力的根本標準,仍在於他/她是否實實在紮根社區,做好地區服務,甚至推動區政改革。這些能力與年資當然不劃等號。正如前述,一直有不少區議員在缺乏競爭下自動當選,縱然看似經驗豐富,政績卻乏善可陳,不僅消極參與議會討論,甚至在平時也難覓蹤影,只在選戰前後才「蒲頭」。這種尸位素餐的人根本不配成為區政代表。在硬幣另一面,我們也可以看到一些沒有經驗的新人,在成為區議員後積極發揮應有角色,上屆便有幾名「傘兵」當選區議員後表現得好評,例如楊雪盈、鄘葆賢與徐子見等等,證明經驗可以累積,熱誠與能力才是做好區議員角色的根本因素,有志者必須願意認識與服務社區。
修例風波使本地現有政經體制的種種問題全面暴露,市民急切求變,希望運用選票能為香港帶來改革,但也正因為社會亟需改變,選民更應謹慎善用手上一票,選出最適合推動地區發展的代表。選民不應任由意識形態決定自己的投票選項,不要讓政治激情蓋過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