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客扭盡六壬拒絕難民 如同見死不救?
靠着煽動仇恨而入主白宮的特朗普,最近在難民政策上再有新動作。為遏制穿越美墨邊境的非法入境者,白宮在周一(15日)公布新規定,嚴格限定從他國前來尋求庇護的人,不得先取道另一個國家,再前往美國邊境作呈請。特朗普此舉將打擊有切實需要的難民,卻無視了民族國家和難民難分難解的事實,亦逃避他國有保護人類基本生存權利的道義責任。更甚是,這種蹩足郎中的視野,即使可減低偷渡到美國的人數,為連任爭取政績,未來也會引伸出另一種社會問題,實屬下策。
不少人都把所有外來人口歸納為他者,分不清經濟移民(Economic Migrant)、尋求庇護者(Asylum Seeker)和難民(Refugee)之間的差別。所謂的經濟移民,是指一個人為了提升生活水平,離開家園到他國尋求更好的發展和機遇。可是,尋求庇護者和難民則沒有此等經濟考量——法律上,尋求庇護者是出於政治或戰爭等原因而逃離母國,並希望第三國的政府和法律制度能保護他們基本生存權,而當庇護申請獲得核實後,他們便會正式成為「難民」。所以,政府應明確區分經濟移民和尋求庇護者;若簡單地以相同政策對待他們,並一同拒諸門外,說穿了就是為求選票而見死不救。
國家是人權保障的執行者
自民族國家在17世紀漸成為社會的組成形式,「難民」同時就成了該次歷史轉向的共生產物:一個人欲脫離原本國家,就成為了難民。誠如政治學者鄂蘭(Hannah Arendt)所指,個人權利保障的「執行者」是國家政府。即使1789年法國的《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將抽象的人權概念化成文本,讓人類本身成為法律權力的泉源,但法律和法治對人權的保障,還須依靠既定的領土和政府執行。是以,即使基本生存權早已被稱為「不可剝奪」的權利,執行上也要有「國家」,才能得以保障。
問題是,當一國因種種原因,無能力亦無意願執行和保障民眾的生存權利,活在窘困的人除了遠走他鄉,還可怎樣活下去?雖然一眾中美洲國家,如危地馬拉、洪都拉斯、薩爾瓦多並非處於戰亂狀態,但各國政府不但無力保障民眾的安全,更有助紂為虐的先例,使民眾身陷毒品戰爭、綁架、幫派戰爭和執法機關的濫權中,危險程度絕不比內戰低。
平情而論,美國眾多非法入境者中不乏經濟移民,惟政府要做的是審批和區分兩者,而不可用無差別的政策看待他們。在美國南部陸路邊境只與墨西哥接壤的情況下,特朗普的新政有如將來自動盪地區尋求續命的人拒諸門外。
當然,特朗普此刻收緊移民政策自有其選舉考量,惟此也非對症下藥的良策,情況如同白宮欲以「安全第三國」的協議,將尋求庇護的人留在第一個抵達的國家一樣。敘利亞難民潮突顯《都柏林公約》(Dublin Convention)的缺點:當尋求庇護者只能向第一個踏足的簽約國提出申請,該國須負責審批期間庇護者的生活。不過,因為審批需時,中東和北非難民問題的擔子就變相全都轉移到希臘、意大利,甚或匈牙利等地理上較接近的國家。結果,這種難民分配名額的規程不但無法減少難民的數目,更成為了近年極端政治領袖煽動仇恨的口實,令歐盟內部分裂,做法絕非明智。特朗普此舉會否令中美洲的社會環境進一步惡化,甚至最終影響美國本身,也屬難料。
事出必有因,當一個人願意為生命放棄一切,避走他鄉,箇中必有其難以忍受的社會現況,故要解決源源不絕的移民問題,長遠還須在中美洲諸國建立一個正常、安全的生活環境。而美國面對的尋求庇護者眾問題,亦誠如移民政策研究所主席Andrew Selee指出,就美國現行的法律框架而言,其實特朗普只須簡化程序,將第一重審批權力由法庭轉移至庇護官,已可將審批時間由數年縮減至數周。可悲的是,現世的政客和民眾在討論、處理好些涉及基本生存權的爭議時,大多都出於功用主義的眼光,將人命的價值掛上一個價錢,政治和經濟成本合理便出手相助,代價高昂則轉身離去。到底,在政治世界中,生命是否真的無價之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