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如何避免香港政府將來出現更多「林鄭們」?
經過近日連串政治風波,可能最令市民感到意外的,是號稱「好打得」的特首林鄭月娥,竟然在《逃犯條例》一事上,遭逢了其政治生涯當中最為嚴重的「滑鐵盧」。在6月16日的反修例大遊行中,示威人數有機會創下自回歸以來新高。港府固面對管治危機,社會亦重新陷入撕裂,至今未有平息跡象。
早前「01觀點」曾經撰文,提及自6月9日「反逃犯條例遊行」以來,林鄭多次錯過可令事情降溫的機會,但不幸因其公關手段過於拙劣,回應屢屢慢社會期待一拍,不但錯失先機,而且其傲慢不近人情的嘴臉更是不停「提油救火」,催使市民的行動不斷升級,終至不可收拾。
不過,港官的「離地」,應對危機慢人一拍,永遠只懂得視乎社會反應擠牙膏式僵化回應,打一下動一下(甚或不動),而不擅長先輿情一步作政治性決策,防範危機於未然,也並非只是林鄭一人的問題,近期幾乎涉及《逃犯條例》修訂一事的高官,大抵皆是如此。
在過去承平時代,公務員治港曾被視為是「蕭規曹隨」,可用以維持香港既有管治模式和體制的穩定象徵,雖未必有大魄力推動政治改革,但最少可給予市民一種可維持既有生活方式的信心。不過,隨着香港自2014年以降,政治爭議日漸成為社會聚焦的核心,政府應對能力拙劣,凡事高舉「現行機制」,只懂得遏制聲音而懶於疏導人心的缺陷已漸露人前。現屆政府上台之初,原本希望將社會重心引導回經濟民生議題,揚長避短,待社會人心修復後,再循序漸進地推動具政治爭議性的政策。
然而,近期《逃犯條例》風暴揭露了過去數年的平靜只不過是假象,香港終究需要一名懂得處理政治爭議的政治家,否則即使林鄭下台,若將來上台的仍是「林鄭月娥們」,恐怕是於事無補。事實上,林鄭月娥作為典型的官僚政客,其政務主任(AO)出身的背景,已相當限制了其處事方式。以現時AO入職考試強調的能力來說,多着重於尋求共識,希望平衡各方利益。面對任何政策議題,他們首先需要設想的,是該議題所涉及不同持份者的可能意見,再尋求多贏方案。
然而,我們必須指出的是,如果政府的「管治理性」僅局限於兼顧所有持份者的意見,包括商界、市民、專業界別。但放在實際的社會情景當中,各持份者的社經地位不同,抗逆能力亦有高低之分。很多時候,政府只要稍為向既得利益者退讓一步,已經對社會弱勢造成極大影響。因此一旦香港社會走進一個求變、求突破的年代,這種思維模式往往令市民覺得政府施政「離地」,甚或在不斷利益再平衡之後,已經讓政策失去解決問題的初衷。
這類型的人才自然有其作用,特別是在維繫政府日常運作方面;但如果在激烈變動的年代,讓他們作為帶領香港前進的舵手,就只能說是全體香港市民的不幸。面向將來,我們必須思考如何在公務員之外尋找更多的政治人才的培養途徑。在過去,香港政界缺乏人才培養機制的問題一向備受關注,故現時某些政黨也會在「正發言人」(由現任立法會議員擔任)之外設置「副發言人」,發掘黨內第二梯隊人士擔任,具政治專才培訓的意味。梁振英在2012年候任期間亦擬增加政治助理數量,希望在執政團隊中建立一個政治人才庫,使其成為日後司局長、以至特首人選的搖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