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規劃綱要 是港劇反攻大陸的契機?
香港藝人北上發展看似無限機遇,實質受着 CEPA 和內地廣電總局播放條款等限制,阻礙重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倡推動文化繁榮發展,當中強調充分發揮香港影視人才優勢,推動粵港澳影視合作,加強電影投資合作和人才交流。香港政府必須把握時機,爭取本地影視作品取消配額和播放限制,拆牆鬆綁,爭取與內地作品在同一層次競爭合作。
在不少港人眼中,本地藝人和製作人樂於到內地發展,因為觀眾數目龐大,憑着名氣爭取更多工作機會。最近期的例子,莫過於參與劇集《延禧攻略》的佘詩曼。不過,大門開小門不開,香港演員要亮相內地劇集,只是百中無一,殊不容易。
在1999年8月,內地廣電總局落實配額限制。根據《關於加強對聘請港、澳、台從業人員參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管理的通知》,最多只有五名港澳台人士擔任導演、主要演員、編劇、攝像等,男女主角也不得同時由港澳台演員擔任。另外,港澳台人員不能單獨主持錄製文藝、科教類節目,應以內地人員為主。
在2000年起,國內電視台禁止於黃金時段播放獨資港劇,只能透過合拍劇播放,而且限制較多,打擊港劇和演員在內地的影響力。CEPA協議雖然逐步放寬合拍劇生產條件,例如可以國產劇形式播放及發行,但同時規定至少三分之一的主要創作人員必須來自內地。
此等限制也體現在電影製作。CEPA協議容許香港影片不再如外國影片般,受影片數目配額限制進入內地,而且港方主要創作人員數目不受限制。其次,劇本可以在拍攝之前審查,而非在拍攝後才送審,減少風險。雖然如此,合拍片規定內地主要演員比例佔三分之一。
外界普遍相信,內地當年實行等限制,出於保護內地演員和影視製作行業,避免當時仍佔上風的香港作品主導內地市場,也鼓勵港人到內地參與製作。CEPA落實頭幾年,香港的電視台及電影公司也在摸索劇本內容,未能兼顧製作要求及香港特色,劇集收視和電影票房可謂慘淡收場。直到近年,製作單位開始掌握技巧,電影《美人魚》、《紅海行動》的口碑和票房不俗,劇集《踩過界》也有不少讚譽。合拍片、合拍劇更漸成主流,也吸引內地資金投資,改善製作質素。
但是,合拍安排始終令製作有所掣肘,例如香港電影少了機會起用香港演員和幕後人員。再者,內地製作水平進步凌厲,作品風靡無數華人,再無必要延續保護措施,大灣區以至整個中國的影視作品可以在同一制度下競爭合作。電影藝人及投資者黃百鳴曾表示刪除CEPA規條,將有助吸引幕前幕後回流,振興香港電影。藝人兼前港區全國人大汪明荃也曾向內地建議放寬配額限制,讓本地藝人到內地發展有同等待遇。
去年二月,內地於寬兩岸合拍電影在主創人員比例、投資比例等限制,但新政策未擴展至港澳類別。及至九月,廣電總局發出《境外人員參加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建議國產電視劇的港澳台人員不再受數量限制,編劇導演、男女主角仍然不得同時由境外人員擔任。按目前情況看來,改革方向正確,但尚未達致最理想狀況。
坊間集中討論香港如何在《規劃綱要》發揮金融和科創中心的角色,但少有觸及文化事業。《規劃綱要》提倡增強大灣區文化軟實力、充分發揮香港影視人才優勢,推動區內文化影視合作。香港政府應把握機會,繼續推進改革,除了打破上述用人限制外,還應投放資源在人才培訓,完善影視產業。誠然,政府數年前已撥款提升演藝學院設施,其實可更進一步,推動學院培育大灣區演藝人才,加強促進中西演藝教育交流,務求學生在接受專業培訓後,順利開啟表演藝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