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時薪54.7元毫不過分 勿誇大漣漪效應 政府應身先士卒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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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樂施會日前倡議推出「生活工資」,每小時54.7元,並促請香港政府及有能力的僱主帶頭落實。逾五十元的時薪看似叫價頗高,但換算成一人住戶月薪,也只是1.1萬元,這足以揭穿官方最低工資時薪34.5元是何等脫節。
事實上,大部分基層員工時薪已追近生活工資,只要工資調升按部就班,對企業開支的影響有限。再者,商界也會受惠於消費增加,故實不應渲染落實生活工資的反效果。

樂施會發表《香港生活工資研究報告》,建議「生活工資」水平應為每小時54.7元。(李慧妍攝)

54.7元時薪非洪水猛獸 只是最低工資太低

生活工資的最重要意義,是工資足以保障基本的生活水平,讓僱員養活家庭,其標準較最低工資高。樂施會倡議生活工資多年,日前公布《香港生活工資研究報告》,定出工資金額為每小時54.7元。研究團隊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調查了在職人士及家庭成員的日常開支,再參考統計處住戶開支統計調查和人口普查之中,食物、住屋、其他必須開支的細項,估算一人及三人在職家庭的每月基本生活開支,分別為11,021元及20,448元,再將之轉為時薪,定出生活工資額。假設一名全職工作者每月工作26日,每日工作八小時,平均時薪為53元,三人在職家庭的平均時薪則為56.5元,兩數平均得出54.7元。

生活工資時薪逾五十元,貌似嚇人——即使法定最低工資在2019年5月調升後,時薪為37.5元,生活工資仍是最低工資的1.46倍(「01倡議」主張提升最低工資至每小時70元,相信更「嚇人」)。然而,正如上段所說,若改用月薪表達,生活工資金額其實毫不誇張。大眾有此錯覺,只是因為最低工資實在太低,加上部分商界也對以最低工資,即月薪9,000元聘請基層員工,才令人「習以為常」,卻沒有考慮這樣的薪水根本難以過活,努力工作亦不能脫貧。

更可悲的是,領取最低工資的員工,相當部分是政府外判工人,提供潔淨、保安、廢物收集等服務。細看數字,有約萬位外判工領取最低工資時薪,佔3.73萬名政府外判非技術員工近三成,另外也有七成半外判工時薪不多於36.5元。可以說,生活工資是法定最低工資的照妖鏡,也是政府的照妖鏡。

法定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1日實施,不少外判工仍領取最低工資。(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勿誇大漣漪效應 目標可分段落實

當然,在僱主眼中,企業成本愈少愈好,對於勞力密集的行業,加薪會攤薄利潤,也會引發漣漪效應,拉高中層員工薪酬,甚至令生意虧蝕。代表紡織及製衣界功能界別的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在接受媒體訪問時直言生活工資不切實際,企業會把額外成本轉嫁消費者,香港經濟也承受不起;他特別憂慮經濟前景不明,令員工得不償失。

不過,自從最低工資實施後,所謂的漣漪效應有多大?的確,在2011年,政府落實28元時薪最低工資後,基層員工薪金明顯上升,連帶上級的薪金也上升,但其後最低工資每兩年增加一次,現時為34.5元,增幅為23.2%,跟同期通脹相若,漣漪效應逐漸轉淡

再者,根據統計處調查,在2017年中,每小時工資不足40元的僱員(不包括政府僱員)只有約29萬人,佔全部僱員不足一成。而且,觀乎現時不少大型連鎖食肆和零售店舖聘請員工時,時薪也達四、五十元,換言之,市場工資早以超越最低工資,貼近生活工資水平。僱主不應誇大生活工資及市場工資的差距。

可以預期,落實生活工資會否再次出現漣漪效應,關鍵在於落實步伐。假若生活工資是全港立法兼且一步到位,最底層員工的薪金抽升,中低層僱員的薪金有機會被再次拉高。不過,假若政府分期落實政策,並先由政府僱員及大型企業先行,增薪影響相信會較溫和。

不應怪罪商界壓低支出 關鍵是政府替僱員把關

不少僱主擔憂在經濟欠佳之際,提出生活工資不是時候。這種想法看似關顧員工,顧全大局,實為維護利益而已。擔憂逆境將至的論調,不論經濟好壞也會出現。在市場經濟這個遊戲規則下,企業謀取最大利益,遊說政府和民間不去削減商界盈利,不足為奇。如果政府和民間任何時候也遵從商界意思,那麼,諸如規管工時、工資、徵稅、集體談判權等有益民間的政策永遠也不能推進,僱員無從分享經濟生產的成果。與其憂心未來,不如政府趁本地經濟仍然保持增長,大力提振工資,以助僱員積穀防飢,平衡僱主僱員地位。

受惠於最低工資,基層勞工的薪酬過去幾年顯著上升,但遠遠追不上物價,普羅大眾生活沒有實質改善。這反映最低工資落後形勢,而生活工資正好是參考目標。觀乎勞工顧問委員會檢討最低工資也經歷多番折騰,立法落實生活工資勢必曠日持久。政府應先從直接、合約及外判僱員着手,做好榜樣,吸引企業參加,合力改善勞工市場,還打工仔體面工資,體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