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擾出沒個案上升 野豬打避孕針值得做 政府須定期交代成效
十月初,西貢輋下及黃大仙富山邨接連發生野豬傷人事件,當中一名女保安員更被咬至手腳受傷。接連有野豬在市區出沒,人豬衝突的個案偶有發生。近五年漁護署接獲野豬出沒或滋擾的投訴個案上升兩倍,情況不容忽視。過去漁護署以狩獵隊捕捉野豬,受到動保人士批評。署方去年開始試行替野豬打避孕疫苗及晶片,抑制野豬數目,同時追蹤牠們的活動範圍,試驗計劃為全球首例。
以往的郊野,今天成了城市邊緣。政府固須盡力保護綠化帶、郊野公園,但香港始終人煙稠密,郊野面積有限,如果野豬增長速度不受限制,難免會走出市區覓食,到時人豬衝突將有增無減。野豬在都市活動,不一定有襲擊意圖,動輒捕殺野豬說不過去。反之,以避孕限制野豬增長,似乎是相對合適的做法。政府須定期交代試驗計劃進度,讓民間監察成效。
城市活動擴張 捕殺、放任皆下策
近年市民對野豬關心增加,原因之一是牠們增加市區出現次數。由 2013 年到 2017 年,漁護署接獲野豬出沒或滋擾的投訴,由 294 宗增加兩倍,至 738 宗。
另一原因是民間愈來愈不滿槍殺野豬。過往有好一段時間,狩獵是控制野豬增幅的方法。在 1981 年之前,市民只要向政府申請狩獵許可,就可以合法射殺野豬。這是因為狩獵是鄉郊日常活動,而且野豬會獵食村莊禽畜和破壞農作物。縱使野豬習慣避開人類,但也被視為有害動物。
在 1981 年,政府成立民間野豬狩獵隊,容許持許可證人士槍殺野豬,既禁止一般民眾狩獵,同時表示持牌者可以繼續狩獵。然而,隨着都市發展,人跟野豬的衝突,不再關乎糧農,更多是棲息空間。也因為如此,野豬應否再歸入有害動物,值得商榷。再者,如果都市發展侵害了牠們糧食來源和棲息之所,政府和市民更有責任安頓牠們,不應動輒因為滋擾民居就將之捕殺。然而,政府沒有適時改變應對方法,在 2016 年,野豬狩獵隊仍然出動 61 次,獵獲 45 頭野豬。
漁護署強調,確定在其他防範措施不奏效時,才會通知狩獵隊行動。不過,狩獵隊的操守曾經出現爭議,例如有市民在野豬出沒不遠處仍然荷槍,涉嫌違規在周末狩獵等。民間團體和立法會議員大力批評,要求結束狩獵隊。
狩獵隊必須預先獲得警方的書面批准,方可於警方同意的限定日期、時間及地點內進行狩獵行動。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則不可進行有關狩獵行動。在每次狩獵行動後,狩獵隊隊長必須向漁護署及警務處呈交報告作為檔案記錄。
要求停止狩獵野豬,不等同讓野豬無節制繁衍。由於城市化的步伐難以減慢,如無抑制措施,野豬走入市區與人接觸的機會,只會愈來愈多,愈來愈密,甚至引起衝突。
縱然署方和民間團體多番教導市民,碰上野豬不要驚恐,使其受驚施襲,但若果人豬相遇,未必所有人也可保持鎮定;而野豬隨意出入市區的話,也無異於暴露於風險當中。過往曾有野豬被車撞死,也有野豬咬傷市民,面對這個困局,無為而治實非良方。
打避孕疫苗減少狩獵可取 須交代成效及符合程序
在民間和議會壓力下,署方終於在 2017 年暫停安排狩獵隊獵豬,並於年底推出為期兩年的野豬避孕試驗計劃。承辦商會注射避孕疫苗和植入晶片,以及配戴追蹤器,以收集野豬活動及遷移數據,完成後將牠們野放。迄今有 33 頭成年野豬被注射疫苗。政府也會在年底諮詢立法會有關野豬管理策略的未來路向的意見。
漁護署稱會評估計劃成效,但需要公布更多資訊,有助民間監察。首先,野豬數目有否趨於平穩,避孕藥的效力何時失效,要否需要續注射。其次,有關注團體質疑過往追蹤器容易脫落,發現有野豬遭追蹤器弄傷,又曾有搬遷流浪牛隻令牛隻健康轉差的案例,從而質疑野豬接受注射後是否原區放回。對此,署方必須具體交代有否考慮上述問題,以助外界釋疑。
誠然,市民亦有責任避免野豬到處生活、聚集。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停止餵飼野豬,因為餵飼會誘使牠們流連,失去覓食本能,更會滋擾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