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香港民族黨有其必要 香港終須重回政治正軌
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建議保安局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禁制香港民族黨運作。一條久未動用的法例突然間被搬出來,難免引起社會憂慮,但這對於香港政制的健康發展而言,也許是個遲來的好消息。香港政治環境在過去間已然因為「獨立」、或包含獨立選項的「自決」等不符社會現實的主張而陷入長期混沌與爭議。民主派也應該明白,盡早告別這類長遠或可能危害一國兩制、高度自治運行的民粹思想,終是利遠多於弊。
據條例,「如——(a)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b)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政治性團體,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社團事務主任可建議保安局局長作出命令,禁止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運作或繼續運作。」以法論法,條例賦予警方社團事務主任禁制組織運作的「空間」相當廣泛,動用國家安全為理由,也是無可厚非、出師有名;而保安局也是依足程序給予民族黨回應,算是依法行事。若然覺得這種法律賦予的權力過大,應該循修訂法律程序檢討,而非簡單指摘警方或保安局胡亂用法。
事實上,政府今日縱使不走這一步,激進社團在香港的活動空間也早已所餘無幾;涂謹申說這是無風起浪,有其道理,但亦有所忽略。
眾所周知,激進政治政黨在香港之所以能夠「滋養生長」,完全倚賴比例代表制的選舉漏洞。政團提出的主張只要夠激烈,贏取少部分激進或已然對制度完全失去信心的選民支持,就能進入議會「攪局」。他們進入議事廳的任務就是破壞,只能「克盡其事」,不管所作所為是否真的有益港是,要連任並不困難。由梁國雄到黃毓民,乃至青年新政的梁游,一再驗證「激進有市場」。為修正這種不斷走偏鋒的政治炒作,中央及港府不惜借用多種手段,包括人大釋法為進入兩級議會劃下政治紅線。社會上部分人士稱作「四大政團」的青年新政、本土民主前線、香港民族黨及香港眾志,前三個組織的政治前途幾乎因此已可以判定告終,相對溫和的香港眾志同是前途堪虞。
現時禁制香港民族黨的運作,可以說是畫上了另一道必需的紅線。「四大政團」中,民族黨是至為開宗明義倡議港獨的團體。其「六大綱領」幾乎條條「犯禁」,完全視一國兩制如無物,以倡議分離主義為立命根基;這種政黨在中共眼中自然是無法容忍的。現時爽快地以合法途徑為這個生於一時風潮的民粹組織作個了斷,也足為其他正在踩鋼線的政團響個警號,做法實在不足為奇,要說奇,大概也只奇在為何到今日才作此決定。公民黨議員楊岳橋形容這次禁制是殺雞用牛刀,但社會必須明白中共防微杜漸,與牛刀殺雞所以儆猴的做事邏輯。不能明白這種底線思維,則很難確保一國兩制有效運行。這並不應簡單詮釋為「無風起浪」或「大炮打蒼蠅」。
社會素知,香港民族黨及其支持者,不過口頭勇武,是社會上不折不扣的「鍵盤戰士」。在網絡上他們擅於炒作議題、轉移視角,但在現實上卻是武鬥不能、文鬥也不行,既不敢壓注造反,也欠缺立論議事的能力。除了在網絡上圍爐取暖,早就注定一事無成。問題是,這種網絡上的唯恐天下不亂的炒炒鬧鬧,很多時都能夠引起不少年輕人的注意,形成一定影響力。部分傾向取悅網民的議員,也容易受網絡民粹議論影響,變相影響社會整體利益。
這些年來,香港也確實為此而長期折騰,浪費了極多本來用以討論正事的時間,不但阻礙了民生經濟發展,甚或耽擱了具實質意義的政制改革討論,令香港長期原地踏步。甚至連推動香港民主運動的中堅力量,也一再備受這種虛妄民粹所衝擊。任何一個社會也免不了有迷失、甚至動盪的時間,但香港實在迷失過久,早就應該醒醒了。中共這連串的「政治打壓」,應且視作一盤潑醒部分愛發白日夢者的冷水,令社會經濟民生政制,都可得以回到健康發展的正軌。
其中最應該醒的,大概就是香港眾志。對於眾志的年輕年袖而言,在這個關鍵時刻,應該早作決斷,在「自決」的議題上,盡早交出一份既令社會安心、也不會令支持者失望的說法。要達到這個平衡當然並不容易,但實質上也並不真的太過困難——大概也就是主張在一國兩制的大原則下,推動合乎香港利益、市民意願的自決而已。這也是《憲法》及《基本法》所賦予香港的權利——一如立法會否決人大八三一決定框架下的政改方案。關鍵是,這群年輕政客,要具備足夠的政治智慧及道德勇氣,及時清晰說明自己所主張的自決,絕不包含任何牽涉分離主張的成分,而只是針對不公不義的制度與經濟剝削。
香港民族黨成立至今一年多,若然問陳浩天等人確實做過什麼,相信沒有人能說出個所然。但在香港這一段抗爭時期的歷史而言,這個小組織,連同青年新政及本土民主前線等,大概注定會佔有一定地位。社會接下來應該反思,如何最正面、至有效地利用地這些組織的「政治遺產」。我們確是時候,學懂深刻而理性地認識國家與香港在憲制、法制、政治、經濟、社會等各方位、多層面的關係,告別情緒掛帥、意識形態先行的粗淺認知方式。也只有這樣,才是至為符合社會的長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