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拒絕接納上訴結果 稱助理教授屬培訓 僅為他人作嫁衣裳!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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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6月14日),浸大生物系研究助理教授王凱峰就收到浸會大學校方不續約的最終決定召開記者會。事源於今年2月,浸大生物系因財政考慮,而不與該系研究助理教授王凱峰續約,合約至8月6日終止。王於3月向大學提出上訴申請,校方成立上訴委員會覆核有關決定。至4月11日,上訴會完成覆核報告(《報告》),並遞交予校長錢大康。雖然,上訴委員會建議校方應基於「大學策略性利益」(strategic interests)續聘王凱峰。不過,大學人事部於本月12日向王發出的通告指,學院及系方重申因資源優次(funding priorities),拒絕向王凱峰續約。而校長錢大康及中央管理小組檢視上訴會建議後,仍然維持原有決定。
按常理基於《報告》,浸大校方的確應續聘王凱峰,但是浸大其後更「破天荒」指研究助理教授屬培訓職級,其聘用期設有固定限期,期望他們在約滿後,在其他機構或學術崗位上發揮所長。但是基於錢大康與王凱峰過去任職香港大學時曾因2014年的「學術造假風波」有過交接,令外界懷疑錢大康的決定是否屬「私人恩怨」。浸大事件誠然值得關注,但更重要的是本港高教界向來以「院校自主」為名拒絕外界的監察。「01觀點」早前曾報導關於負責大學撥款的教資會亦只「靠個信字」監管大學的資源運用。但是,既然相關大學接受了公帑的資助,其運作是否亦應「放於陽光下」讓公眾監察,而非由校長或校董會作一切的最終決定者呢?這個問題實在值得關注。

王凱峰聯同多間大專工會代表召開記者會,批評浸大不接納上訴會建議向其續約,做法荒謬。(胡家欣攝)

高教界問題根深柢固 情況不限「重研輕教」

近月,理工大學和浸會大學因為接連不與多名講師續約而飽受教育界「重研輕教」的批評,「01觀點」亦對此問題多有涉獵,並曾指出「重研輕教」只是加深了大學教員「朝不保夕」的情況,根本問題在於本港大學缺少統一機制或指引評定「終身制」,決定誰被終身聘用或可能是「因人而異」。

在理工大學任教23年的項志銘兩度被通知不獲續約,批評校方做法欠公義。(李澤彤攝)

浸大王凱峰事件正正是大學教研人員朝不保夕的另一面。王凱峰曾任香港大學助理研究教授。但是,他在2014年揭發同系講座教授楊丹「學術論文造假」,王最終離開港大,轉到浸大任教。他在任浸大期間曾獲選為校董。浸大王凱峰事件的起因是在今年2月,浸大生物系因財政考慮,而不向王凱峰續約,合約至8月6日終止。

2014年香港大學化學系前助理研究教授王凱峰與另外三人早前向港大投訴,指講座教授楊丹及兩名博士生涉嫌在一篇學術期刊論文造假。王凱峰於告密時曾向時任港大首席副校長的錢大康要求保密身分,但王凱峰指,錢在處理該事件時則「提醒」舉報人,指舉報人要「預咗」涉嫌造假者會得悉其身份,還可能會在「香港學術界無立足之地」。校方的調查雖證實有人造假,但楊丹和負責實驗的研究員卻毋須負責,繼續在港大任職;相反,舉報事件的學者就遭受不同形式的報復,告密者全部被逼離開原有崗位,「告密政策(Whistle-blowing Policy)」似乎完全失去作用。王凱峰其後轉到浸大任教,錢大康亦出任浸大校長。

錢大康的往績亦曾惹起多次爭議。

但浸大校方其後竟指出研究助理教授屬培訓職級,其聘用期設有固定限期,期望他們在約滿後,在其他機構或學術崗位上發揮所長。換言之,以錢大康為首的浸大管理層認為研究助理教授只是為其他院校或單位培訓人才的職位,基本上是一名「實習生」,而非正式職員。校方在聘用之日,亦不會考慮到把優秀人才留下的問題。「實習期」結束,就算表現傑出亦不會被續聘或以其他方式聘用,只是純「為他人作嫁衣裳。」

錢大康管治爭議大 政府「不作為」 塑造「院校獨裁」?

事實上,錢大康的往績亦曾惹起多次爭議。

首先,在港大時期,作為首席副校長的錢大康曾被批評沒有妥善處理「港大學術論文造假」事件,就算最後校方的調查委員會證實指控屬實。涉案的研究團隊並沒有受到任何懲罰,反而把責任推到已離開學校的博士研究生身上。

另外,今年1月,一批浸大學生因不滿校方的普通話豁免試評分標準欠透明曾到校內語文中心抗議逾8小時。當時,錢大康在調查仍未展開前,已要求把部分涉事學生停學,被批評為「未審先判」。最後,浸大校方迫於輿論壓力才暫時撤回停學處分。

兩名浸大學生因「佔領語文中心」行動而被停學。浸大學生會於校內舉行集會及遊行,聲援兩位學生,超過100名師生參與,沿途高叫「打壓學生可恥,守護程序公義」等口號。(羅君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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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對教職員及學生問題的處理手法備受質疑外,去年(2017年)8月,浸會大學亦因更換清潔承辦商引起爭議。因原來的清潔工被原有公司要求在自動辭職或按公司安排到其他地方工作之間作出選擇。但是,清潔工簽約時有明列工作地點為浸大,若工人拒絕「換約」,按勞工法例應獲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但清潔工竟然被要求辭職。錢大康及浸大校方當時被批評對事件視若無睹,直至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浸大物管署才介入。

儘管錢大康管治下的浸大出現了多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事件,但政府似乎未有正視。作為校長的錢大康更獲得巨額薪酬。目前高教界的工資已與公務員的薪酬脫鈎,所以院校當局有權決定所有教職員的薪酬,而無需受到監管。有傳媒指出按浸會大學的年報,浸大校長錢大康的薪酬可能高達720至735萬元。但是,多間大學均以「私隱」為由拒絕透露個別教職員的薪酬。

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批評,十年間各大學的人力資源有增無減,但聘用教員卻越來越無承擔。(胡家欣攝)

儘管錢大康管治下的浸大出現了多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事件,但政府似乎未有正視。作為校長的錢大康更獲得巨額薪酬。目前高教界的工資已與公務員的薪酬脫鈎,所以院校當局有權決定所有教職員的薪酬,而無需受到監管。有傳媒指出按浸會大學的年報,浸大校長錢大康的薪酬可能高達720至735萬元。但是,多間大學均以「私隱」為由拒絕透露個別教職員的薪酬。

事件只是冰山一角,「01觀點」早前曾報道教資會撥款及其監管機制,對院校的財政監管幾乎「靠個信字」,更不會監察院校如何用錢,或是否用公帑聘請的人員去教授或支援自資學位等「牟利」活動。雖然,我們難以說在王凱峰不獲續聘的事件中是錢大康一人的決定,但是基於目前的證據實在令人有一種校方管理層「黑箱作業」,隻手遮天的印象。大學作為一所學校,本應並重教育和研究,但是早前浸大及理大均接連解聘教員,部分更屬被評為傑出的講師,特別是今次被上訴委員會肯定為教學與研究均傑出的王凱峰,竟然被校方以財政為由拒絕續聘,實在令人費解,因為據大學及專上院校工會聯盟理事長謝永齡表示,翻查浸大財政紀錄,2017年有約2.7億元盈餘,校方拒絕續聘王的理由明顯並不充分。

期望教育當局及大學的持份者能考慮對各院校的決策及財政引入更多監察,讓之曝露於陽光之下,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為香港留下優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