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石讓.觀點】「抽籤實名」禁黃牛 黃子華「封口show」可效法
日本配樂大師久石讓今年5月來港舉辦音樂會,惟門票在二月公開發售日十分鐘內即售罄,不少樂迷「搶飛」失敗。鑑於「黃牛飛」情況嚴重,港樂上月中宣佈加場,承諾加場音樂會八成門票作公開發售,3月22日又宣布首度引入「抽籤實名制」。而黃子華「棟篤笑」又將開辦,想必一開買也要面臨斷市風險,為了讓更多人可一睹子華神風采,主辦機構是否也可參考採取措施杜絕黃牛飛呢?
對於黃牛飛「無王管」的現象,坊間早有反思,政府和警方也聲稱一直關注,惟黃牛飛屢禁不絕,皆因法例過時且存在漏洞,而政府未有調整;警方執法手段又落後於黃牛搶飛技術。是次港樂引入「抽籤實名制」是進步之舉,可為其他主辦機構參考,但打擊黃牛炒賣需售賣、規管等多管齊下,要求政府改良打擊措施,警方執法亟需與時俱進。
港樂指,所有登記抽籤久石讓音樂會最新加場門票的人士將首先以抽籤形式分配購票資格,並以中籤的先後次序分配音樂會座位。每名中籤者限購兩張門票。門票將印有持票觀眾的姓名,入場時,觀眾亦須出示附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核實身份。
早前已有意見指出,打擊黃牛票,售票方的責任在於增加票源、透明化售票過程,而早在2015年就已經有議員提出可參考採取「實名制」購票。時隔三年,港樂終於試行「抽籤實名制」新舉措,且同時應用於「購票」以及「入場」兩方面,應可為其他主辦機構參考。
不過,實行「實名制」需要大量人手,耗時較長,未必是最佳手法。歸根究柢,黃牛炒賣之所以廣泛存在,是因為渠道多、利潤厚、難蝕本,且執法少。杜絕黃牛票的關鍵,在於檢討現有的法例及規管手段上。
互聯網時代,網上搶飛手段層出不窮,黃牛也做到「互聯網+」,網絡上不少二手售票平台被香港黃牛濫用。例如viagogo、ticketbits等國際網站,在各地設有分站,提供銷售平台,甚至以及有安全運送服務之保證,出事時亦可退款讓持票者在網上售票。另外,內地網站和香港本地的拍賣網站則擁有更快捷方便的優勢,有些甚至可以當面交易。除此之外,黃牛團體也會經 WhatsApp、LINE、微信甚至Facebook「過料」給買家及下層拆家。這些資料不存在於公用的網絡上,難以被揭發或制止。
香港不是沒有監管法例,但問題重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條訂明炒賣「持牌公眾娛樂場所」的門票即屬違法,罰款2,000元,惟該條例未能與時俱進(訂於1919年,於1950年修訂過一次),因為場地租用條例只適用於「持牌公眾娛樂場所」,對康文署管理下的香港文化中心、香港大球場、紅館等,不具備約束力。黃牛票動輒獲利數千,罰款2000元阻嚇力度也已不足。
香港警方也不是沒有執法,但手法較為傳統,只在知悉有關情況或接獲有關舉報後才會跟進「放蛇」,相比於網絡上無時無刻不在進行的黃牛交易,警方顯得有心無力。警方又聲稱關注黃牛飛,但日前(3月21日)民政事務局局長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稱,經諮詢保安局,警方對於每年接獲多少舉報、當中有沒有遭檢控及定罪,未有備存有關資料。可見,黃牛票並未得到如警方所謂的「重視」,基礎資料也不足夠,一經盤問就真相大白。
誠然,如上所見,隨着互聯網技術發展,黃牛行為更為隱蔽,成本及門欄也較低廉,監管困難為世界通病,但政府不能以此為理由「無為治之」。內地也曾頭痛於火車票黃牛問題,近年來不斷嘗試如實名制購票、車票二維碼、身份證入閘、指紋或人臉識別等新技術,大大打擊了黃牛的氣焰。先例在前,香港有什麼理由裹足不前?
香港政府應及時調整法例中過時的內容、彌補漏洞、加重炒賣門票的罰則,在管理上,可增加紅館公售比例、協助主辦機構引入更公開透明的售票或檢票機制等。而警方更應急追而上,根據現實情況作出執法調整,基礎資料不能等閒視之,更重要的是要運用互聯網技術反治黃牛。另外售票機構也可從供求關係上著手改善,拓寬票源,增加發售數目。
黃牛未必可以連根除去,但緩解「一票難求」不是天方夜譚。政府、警方、售票機構多管齊下,才能將黃牛擠逼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