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美食車營運不理想 政府宜減租鼓勵創業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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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車先導計劃(下稱計劃)自去年二月推出至今近一年,政府對此做了中期檢討,發現美食車表現參差,只有3部美食車表現理想,顯然政府對計劃仍有很多限制,宜拆牆鬆綁,作最大限度的放寬。

 

大部分美食車營運不理想 旅發局活動收入低

計劃於2016年的《財政預算案》公布,去年2月正式推出,目的開宗明義是為香港的旅遊景點增添趣味和活力,為旅客和市民提供多元化、富創意和高質素的美食,其定位並非主流食肆。

 

撇除早前退出計劃的「創意美食」和去年12月才加入的美食車,旅遊事務署統計了14部美食車由開業至12月底的總收入,當中收入最多的部,總收入介乎200至250萬元;有3部的總收入低於100萬元;其餘8部的美食車總收入介乎100至200萬元。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跟10人以下員工的外賣店/咖啡店的收入統計數據作比較,旅遊事務署評估總收入介乎200至250萬元的3部美食車是營運理想。

美食車除了在指定地點營運外,還可以申請參與自選旅遊活動和旅發局主辦的活動,增加恆常的收入。美食車營運者參與了3個旅發局主辦的活動,分別是香港龍舟嘉年華、香港電競音樂節和香港單車節,總收入約69萬元,平均每部參與的美食車每天平均的收入達1.1萬元。不過其中一部有參與活動的美食車「七桌子」,其營業者曾經批評,活動的營業情況不理想,而且政府宣傳不足,收入並不可觀。

樺得園x七桌子美食車負責人林瑞華望能參與日後政府所舉辦的活動,增加客路。(周景文攝)
美食車自今年2月陸續登場,惟經營者大嘆生意不似預期。(資料圖片)

事實上又是否如是呢?根據三個活動官方網頁的簡介,並不曾出現過「美食車」三字,更沒有介紹過活動中會有「美食」或有美食車進駐。既然是公眾能夠參與的活動,不論是否單車手、電競比賽參賽者等等,都可以到場光顧美食車。美食車營業者原本已經不能自選參與私人活動,連參與旅發局主辦的活動時,政府也不藉此為他們多作宣傳,誠意何在?反之,政府應該在宣傳活動之時,以美食車作為噱頭,順帶宣傳美食車,對美食車營運者而言,無疑是個最大的支援。

新田購物城將提供兩個美食車停泊位。(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場地租金「商場價」 難鼓勵創業

政府明言,美食車的定位並非主流食肆,但在現時14架的美食車之中,只有8間為初創企業,但對於「初創企業」一詞,看來政府的定義比較「廣」,有誤導市民、混淆視聽之嫌。其實,在8間「初創企業」當中,有絕大部分並非「初創」,營運了好幾年,而且業務已經上了軌道,例如「Beef & Liberty」、「有得餃水餃專門店」和「粵廚點心專明店」;有些更是由連鎖形式的飲食集團營運,包括「鴻福堂」、「八珍醬園」和「池記」。

為什麼美食車吸引不到初創企業?原因顯然易見。全港共有八個場地可供美食車營業,但每個場地的平均月租近 1.7 萬元,當中以金紫荊廣場收取最多的租金,高達2.2萬元。雖然租金包括服務費作供電、停泊位清潔服務等,但總數堪比大型商場不少營運者批評租金與人流不成正比。但政府經過中期檢討後,卻無意與場地洽商,下調租金,留住現有的營運者。

14輛美食車組成聯盟,冀引入不同方式,提高生意額。(資料圖片)

再者,申請美食車牌照需要經過評審及甄選,但在當中的評審標準,「初創微型企業」一項只佔10%,根本不能吸引初創企業。若要達至「定位並非主流食肆」的目標,政府宜透過減租或其他支援,以降低營運成本,來吸引更多初創企業,鼓勵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