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車】旅署准自選地點經營 營運者頒駛進商業區吸OL光顧
美食車先導計劃推出至今接近一年,原有八個指定營運地點客源參差,最旺位置累計生意額逾1,000萬元,比「死位」多逾21倍。旅遊事務署昨(26日)推出優化措施,准許美食車自行尋找任何適合地點開檔,前提是符合三個條件。
作為營運商,會想在哪裡經營?有人希望將美食車開到廟街、尖沙嘴鐘樓及中環海濱摩天輪營業,但想到最多高消費能力人群的地方,非白領及OL聚集的中環等商業區莫屬。
自選地點需符合三個條件
旅遊事務署昨日就美食車營運推出優化措施,包括再增加可選擇的營運地點,例如2月份在新田購物城提供兩個美食車停泊位;署方亦已取得香港迪士尼樂園和金紫荊廣場管方的同意,自2月5日起將這兩個場地轉為可選擇場地,屆時所有指定場地都變成可選擇場地,營運者將有更大的營運空間和彈性。
此外,為進一步開放美食車營運地點,只要營運者找到任何適合地點,而有關地點不會造成人車阻塞、相關場地管理機構容許擺放,並提供合適配套設施,署方會跟進考慮。在美食車參與自選活動方面,只要該活動開放予公眾,備有宣傳方案,並領有牌照便可,一般是指領取由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出的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署方都會考慮。
先導計劃最初限定入圍的美食車,每兩架輪流到八個指定場地營運。旅遊事務署昨公布營運情況觀察結果,香港迪士尼樂園位置最旺,一年來各美食車總收入達到1,031 萬元,比第二位的尖沙嘴藝術廣場高出四倍,比最尾的觀塘起動九龍東一號場僅46萬元,多出21.4倍。數據顯示,五個場地的光顧者逾半為旅客,這些地方都是旅遊點,如金紫荊廣場位置,近八成食家是旅客。
美食車傾向於大型活動經營
美食車營運者如何看待有關措施?「七桌子X樺得園」負責人、美食車聯盟召集人林瑞華表示,營運場地的選址,對營業額影響甚大,例如在香港迪士尼樂園每日營業額平均達萬多元,但黃大仙廣場則僅得百多元,相差約100倍。
林瑞華指,曾兩次在油麻地家樂坊旁短期營運美食車,但需申請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加上附近小食店林立,競爭大,故每日平均營業額只有數千元。他又指,曾希望在人流較多的尖沙嘴鐘樓下營運美食車,但場地管理機構指有關場地作活動之用,但事實並非如此,「都唔係日日有活動!」他又曾考慮油麻地廟街,但被告知該處沒有負責人做管理,無法提供配套設施,例如供電、清潔及保安等。
他認爲,美食車的優點是具流動性,故未來發展會着重於本地大型活動,有助帶動人流及營業額。
自選地點主要考慮人流及消費力
Mein by Maureen的負責人羅慕蓮認爲,美食車不應視爲一個旅遊項目,質疑爲何不能定位為本地人為對象,成爲一個持牌的流動小販。若自選適合地點,她希望可於商業區營運,為長時間逗留在辦公室、較具消費能力的白領一族提供另一種用餐選擇。
此外,泰妹美食車負責人李良儀表示,過去生意不錯,認爲自選地點具一定人流及客人願意花錢十分重要,會考慮在新田購物城營運美食車,也會考慮尖沙嘴星光大道、中環摩天輪下等較多人流地方。曾在大型活動上營運的「鴻福堂美食車」,鴻福堂業務發展署經理孫文龍表示,過去成效不錯,往後會傾向在大型音樂會、大型活動上經營美食車,也會考慮鬧市選址,但未有確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