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外傭非法跨境工作失保障 累港添污名 中介教唆須嚴懲
外傭中介公司以違法方式經營,導致香港屢次被批評人口販賣集中地。即使近來菲律賓駐港領事館發現非法中介公司轉介外傭到第三地,而本港入境處有拘捕行動,亂象仍然沒有消減。在這事件上,外傭、僱主皆為輸家。政府應該加緊遏止外傭非法受僱,嚴加規管中介公司,洗脫香港污名。
經港到第三地打黑工愈來愈多 政府後知後覺
中介公司主導香港聘用外傭的程序,包括配對外傭和僱主,培訓,處理投訴等。總體質素長期為人咎病,例如收取超過法例規定的中介費、外傭服務不對辦、沒收外傭身份證明文件等。
近年,外地中產冒起,外傭需求更為緊張。有中介公司看準時機,非法引入在港外傭到內地、俄羅斯、巴西,甚至土耳其。有菲律賓官員估計,單單在俄國,就至少有4千名外傭非法打工。
外傭和僱主表達不滿多年,但一雞死一雞鳴,政府打擊軟弱無力,猶如縱容不法之徒。直至近月報章刊登不少報道,指有菲傭和印傭在內地工作而離奇死亡,以及菲國在月中宣布暫停批出「海外就業證明」兩星期,以打擊當地違法中介,港府才加緊關注事件,重申不容許巨額佣金和非法轉介外傭等任何剝削外傭的行為。
不法中介唆使外傭當外國黑工 難獲保障
不少僱主認為外傭心存貪念,貪圖每月多二三千港元月薪,不惜欺騙僱主,到第三地打工,甚至中途斷約。當然,外傭需要提高警覺,不應輕易為高薪到其他地方工作。
同時,中介公司的慫恿也責無旁貸。以較多報導的俄羅斯為例,它們透過facebook等社交媒體宣傳,而且往往要求外傭先行付數以萬元的中介費。外傭到目的地工作後才發現當黑工,待遇刻薄而且薪水遠低於預期。尤有甚者,她們欠下沉重債務,要打工數年才能還清。內地至今也不容許外籍家庭傭工,只是僱主和中介公司巧立名目,以引進專業人才為名申請菲傭工作,遇事難獲保障。
政府必須加強規管中介公司。唯有打擊不法中介,才能連帶打擊依附它們的「艇仔」,即沒有領事館認證的公司。警方於今年1月至今共接獲42宗涉及外籍家庭傭工的轉介個案,當中4宗涉及刑事成份;警方、勞工處及入境處在月中突擊搜查政府三家中介公司,結果有待公布。
法例修訂值得肯定 唯需切實執行
現正審議的《2017年僱傭(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建議增加濫收佣金、無牌經營中介公司的最高罰款至罰款35萬元及監禁三年,又賦予勞工處處長權力,可以撤銷違反實務守則的介紹所。此外,罪行的涵蓋範圍擴展至中介公司持牌人以外的相關人士,持牌人不能狡辯不知情或沒有從中得益。法例的修訂方向正確,期望新條例能加強阻嚇力。長遠來說,政府需考慮應否參考外地政府,把針對外傭及其他勞工的人口販運和強迫勞役刑事化。
當然,有法例也需要切實執行。其實,大部份不法中介也會超收中介費,政府可以根據線報檢控它們違反《職業介紹所規例》。針對社交網絡宣傳,政府可以「放蛇」,試探中介公司有否違規經營。勞工處也需教育外傭詐騙資訊,繼續與領事館及外傭組織保持緊密聯繫。
僱主和外傭每天共處一室,摩擦時有發生,也在所難免。有時僱主待傭工至誠,也未必得到回報。萬一外傭態度行為差劣,甚至犯事、無故離開,僱主定感受屈,身心俱疲。雙方和睦相處,猶如中頭獎般難。不過,不法中介往往從中作梗,教唆外傭,才是問題的核心。即使難以規管出發地的中介公司操守,政府也應盡力規管在港中介公司,以疏解僱傭雙方積怨,也可杜絕外傭跨地工作,保障外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