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公屋不是迷你倉 居民不能當貨搬  勿把住屋權當施捨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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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本周二(10月31日)為日前的「80萬個出租公屋單位足夠」的言論表示歉意,指政府沒有為公屋數量封頂,可望平息爭議。然而,社會近年廣泛流傳公屋資源運用錯配、使用效率低的論述,則未見澄清。政府有責任釐清錯誤概念,還公屋居民一個公道。

團結香港基金發表第3份土地及房屋政策研究報告,建議實施「補貼置業計劃」。(王潔恩攝)

公屋住戶人數降 被指資源分配不公

論述背後的其中一個推手是「團結香港基金」。報告引用一組證據,佐證房屋資源不被善用,即公屋單位數目、居住人口和平均住戶人數:

……由2001 年至 2016 年的公屋單位數目及居住人口。即使公屋單位增加 95,000 個,同期的公屋居民人數反而微跌 4,000 人。
從 2001 年至 2016 年,公屋家庭平均住戶人數由 3.4 人下跌至 2.8 人。相比之下,同期的私樓家庭平均住戶人數只由 3.1 人微跌至 2.9 人。
來源:土地房屋政策研究系列三,第 17、18 頁

寬敞戶有其緣由 分戶不如想像般易

無可否認,近年公屋每戶人數下降,人均居住面積上升是事實。惟這現象源於大家庭不再普及,房委會十多年前落成更多20平方米以下、供一/二人居住的小單位,由2005年佔房委會公屋單位數目分布的11.7%低位,回升至今年的13.2%。

實際上,公屋的需求從來都按戶計算,而非按人數計算。就算長居公屋的小家庭,根本也不太可能湊合居住,遑論要他們搬離公屋。家庭人數減少已成大趨勢,不少昔日的大家庭隨着子女成長自組家庭,或者親人過身而變小;他們仍居住在大單位,並非刻意為之。事實上,現時房署亦有政策將寬敞戶轉到細單位,若然租戶三次無理由拒絕調遷安排,他們將會被取消公屋資格。現時沒被要求調遷的,絕大多數是殘疾人士、 70歲以上的長者。房署基於人道理由,將他們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截至 2016 年 9 月,署方約剔除了 32,800 個寬敞戶個案。

另有不少家庭住較大單位,原因是當年受重建影響或者開拓新發展區,受房屋署編配而來。加上近年房委會不斷收緊寬敞戶標準,一旦這批居民家中有人離開,就要被定為寬敞戶,需要調遷。如果硬說他們心存歪念,享用資源,有欠公道。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議員尹兆堅及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於城市論壇上表示政府應加強角色,並非由民間作主導。(香港電台截圖)

也許有人認為,如果要長者他們湊合居住,兩三個人住在一個單位,會更善用資源,但經驗告訴我們,讓陌生人同住公屋單位,容易出現爭吵,甚至曾發生打鬥事件,連房委會也於 2009 年起停止編配部份單位,又改建一部份為一般公屋單位出租。

另一方面,支持遷離公屋的論者認為,加速公屋流轉,至少讓輪候冊人士上樓,在未來數年安居。但這同時令一批原有公屋租戶重投私人房屋市場,抵銷社會整體益處。

至於分戶問題,《01觀點》早前已經反駁,房屋署已經停止一般家庭分戶,只能當新申請人輪候。剩下的分戶絕大部份是恩恤安置個案,惟被房署嚴格控制,要經過重重申請批核近年成功獲社署分戶的個案已經回落至2015/16年度的1,500宗,並非如坊間想像的多。

再者,房屋署現時已有多項措施嚴加控制公屋資源,甚至是減少「優待」,以加快編配上樓的時間,例如收緊富戶政策,合併擠迫戶的調遷計劃,減少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次數等。租戶要「攞著數」並非這麼容易。

房委會決定將於今年10月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任何一名成員擁有本地住宅物業,需交還公屋單位。(資料圖片)

住得差怪罪公屋戶無補於事 增建公屋才是出路

不只是團結香港基金,不少學者和媒體也把「出租公屋數目增加但居住人口減少」歸咎於公屋資源分配不公,以突顯公屋居民住得優厚,甚至鼓吹結束公屋功能。此等說法無異於抹黑公屋居民。此說的另一危險之處,就是單憑數字衡量政策成效,須知道,公屋居民不是貨物,他們來自不同家庭、有不同的生活需要,絕不可以任意調遷、整合。更重要的,是房屋乃人民基本權利,而非施捨。

近十年來,公屋居民的平均居住面積上升了一平方米,但這等於政府「優待」了他們嗎?隨着經濟進步,人民的生活得到改善可謂理所當然,若然私營房屋的面積愈來愈小、輪候公屋的市民要住在逼仄的劏房,這只不個證明了自由市場的荒謬之處,政府必須修正。如今主張停建公屋、出售公屋者竟然對此看不過眼,對公屋居民大加攻訐,可見他們已深中自由市場的毒。

林鄭月娥在競選政綱中提到,要重建置業階梯,建議在居屋上構建中產家庭可負擔的「港人首次置業上車盤」,她今日重申,首置上車盤的對象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首次置業人士。(資料圖片)

不少居住在納米樓、劏房、板間房的人士會慨嘆,他們的日子也不好過,因為居住空間沒有隨經濟發展增加,反而愈住愈小。毫無疑問,香港是富裕城市,不論在公營或私營房屋,絕對不能忍受嚴苛的居住環境。然而,我們要認清矛盾的源頭,是香港政府放縱地產商抬高樓價、囤地、強迫市民高價置業,不負社會責任,再演化出「基層鬥基層」的悲劇。解決房屋問題,藥方絕對不是停建公屋、出售公屋,而是增建公屋,拋棄置業主導的思維。


註:根據統計處及房委會,在2017年,香港有 75.6 萬個公屋租戶,218萬名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