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社會須嚴肅謹慎處理大學港獨爭議
沉寂了一段時間的港獨爭議,在可以預料的情況下,再一次在香港的大學校園引起社會關注。相對於以往年輕人勇於承擔言論責任,這次各大學生會的負責人,卻利用「言論自由」來掩蓋問題的真正核心所在,這難免令人覺得他們有推卸責任與想蒙混過關之嫌。除此之外,社會更須了解港獨的本質,理解相關主張為什麼不能在香港立足。以此為基礎,才能真正認識為什麼這個規模細小的政治活動能令社會如此緊張,可以相對應地嚴肅處理相關問題。
曾為殖民地的地區容易出現獨立主張——曾經是英國殖民地的香港如是,曾經是日本殖民地的台灣也如是。中國的近代史充滿悲情和沮喪,殖民地是這個民族在高速崩潰之後的不幸結果。被殖民的社會裏存在自卑感,或者推崇外部世界或權力,不難理解。但沒有人會認為,所有人都應該慷慨激昂走在最前線成就民族復興,這是少數以此成就社會精英地位者的專利和責任。至於普羅大眾,他們更傾向忍氣吞聲,安於做順民;較不甘心的就選擇離開,結果令華僑遍布世界。所以,政治主張多元化的社會中,大家可以用平常心看待少數人的「獨立」呼聲。但平常心並不就是視若無睹、袖手旁觀。
主張香港獨立的人,普遍欠缺政治實力,他們所做的事中影響最大就是在公共領域提出「獨立」這個詞語;除此之外,沒有對香港構成顯著威脅。因為這裏沒有合適的土壤,有的只是社會轉型和重新定位過程所帶來的迷失,讓一些激進主義者借助互聯網宣洩情緒,而普羅大眾對這種情緒宣洩缺乏經驗和認識,初期難免不知所措。陳雲城邦論的立論薄弱,陳浩天香港民族黨的蒼白無力,梁天琦的瀟灑走一回,梁頌恆和游蕙禎的政治真人秀,都只能說是欠缺說服力和匆匆告終。試想,香港有任何重要政治運動是如此短暫嗎?香港人「事不關己、己不勞心」,也不願意耗費過長時間在這些政治爭論,更何況大家有着默契,知道糾纏下去可能引致北京強硬回應。
這一輪在大學校園發生爭議,也同樣難以持續。大學生開學往往會在政治主張上有些動作,只不過其港獨主張挑動了部分大陸同學的情緒,因此才有了這次「你來我往」。了解政治、顧全大局的大學校長,應該知道如何處理和平息這次事件,不要讓這些對立政治觀點令社會付出更為沉重的代價。
梁頌恆和游蕙禎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之後,不少人知道政府將重手對付任何港獨言行,可能出於這個原因,這一次大學校園的港獨喧鬧沒有人願意承認責任。當然,有些人認為如果校方找到當事人,如何處置將會是一個棘手問題,不如寬鬆處理。這種方法忽略了縱容年輕躁動的嚴重性,一個開始時只是抱怨社會不公的普通年輕人,最後可能被迫採取更為激烈的手法抗議社會不公或追求虛幻主張。
當大家在視頻中看到前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周竪峰的不理性舉動,應該可憐他還是責難他?這或許是社會應該思考的——香港栽培的大學生精英的行為舉止應該更符合社會期待。從另一個角度看,或者社會應該撫心自問,是否我們做錯了什麼,讓這些大學生會如此回應社會。當然,由於大多數人都不是周竪峰的親屬,只會對他的行為視若目睹。但如此做法符合社會利益或公義嗎?顯然並不。相反,讓周竪峰承受言論責任,讓他知道作為中大學生應負之責,了解社會有些共同底線,甚至如輿論所建議開除他的學籍。令思想、言行過於偏激的年輕人認識自己的問題,也能減少社會日後面對的風險。
現代社會讚譽多元化,美國社會由移民組成,不少香港人更認為它是自由國度的模範,但當地的伊斯蘭教徒和少數族裔,特別是非洲裔黑人卻面對嚴重的宗教和種族歧視,始終沒有改變,甚至在今天依然有白人至上主義群體,試問,這種多元化是大家追求的嗎?社會鼓勵言論自由已經是普遍共識,不由得任何人質疑,然而什麼是言論自由,大家是否應該有標準?德國法律禁止使用納粹標語和符號,英國將仇恨言論視作觸犯刑法,泰國禁止國民批評國王,他們是否在侵犯言論自由?這幾個都是香港人普遍接受的民主國家,他們的法律並非空言,一直嚴格執行。香港《基本法》規定港獨是違法行為,如果現存法律不足以對港獨言論定罪,那社會是否有共識去將法律清晰界定,填補法律漏洞,社會不至於長時期因為這種無意義政治爭論讓發展失焦。
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是否成功,見仁見智,至少絕大多數香港人的共識是堅持要維護這個制度。中國政府是專制政權,有着強硬的政治原則,任何港獨言論它都無法接受。如果有任何理由它至今沒有執行強硬打擊港獨行為的政策,這大概只能是它有更為重要的顧慮。如果有一天它要嚴格執行《基本法》的相關條款,港獨會否依然?答案是顯然易見的。在正常的情況下,這種條款不會嚴重衝擊一國兩制,但事態發展難以預料,社會要付出多少代價終究無法預計。
港獨不可行,這既是政治現實,更是出於大多數香港人對國家民族認同的原因。這幾年已經有不少年輕人為自己的政治抉擇付出了沉重代價,社會也因而虛耗了不少寶貴光陰,大家還認為社會可以繼續為別人的未經深思的抉擇付出代價嗎?《香港01》不願意,更認為不值得,而且深信它不代表香港大多數人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