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校園港獨風波:港獨違反基本法,沒有法治談何自由?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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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大院校校園多處早前出現不少港獨標語和橫額。9月5日,一名內地女學生在中大民主牆撕下「拒絕沉淪,惟有獨立」海報,在多方回響下使這場港獨風波愈演愈烈。
就這場風波,官媒《人民日報》昨(8)日在其微信公眾號再度刊登評論文章,稱「港獨組織」以「言論自由」標榜,但宣揚港獨卻觸犯香港的有關法律,違法行為並非受法律保護的言論自由。
文章題為《校園「港獨」,沒有法治談何自由? 》,一開始先引用撕海報內地生的說話「你們不能代表我」,再提及特首林鄭月娥指出「言論自由並非完全沒有限制,而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也非鼓吹歪論的藉口」。
文章續指,「港獨」入侵校園並非偶然,因近年民意已厭倦「港獨」,其生存空間不斷縮小。「港獨組織以『言論自由』標榜,利用校園管理寬鬆的特點,在學校的宣傳欄上大做文章,不時掛出港獨橫幅刷存在感。」
「香港不能陷入泛政治化漩渦」
文章稱,一些人打著言論自由的幌子在校園「播獨」,但任何自由都有底線,言論自由亦有法律作為邊界。文章批評,「港獨」違反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宣揚「港獨」也觸犯香港的有關法律,這些均屬違法行為,並非受法律保護的言論自由,這種行為並不因為發生在校園就有了「擋箭牌」。
文章再引述林鄭月娥所言,「社會各界人士應合力糾正這種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又指中大校長沈祖堯在公開信中強調,港獨違反基本法,「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不爭事實。
文章結尾指,香港不能陷入「泛政治化」漩渦,香港經不起折騰和內耗,並回顧國家主席習近平所言:「遏制港獨,關乎一國兩制,關乎法治根基,關乎香港的繁榮穩定,每一個珍愛香港的市民,都有責任和義務制止港獨行為」。又稱校園是學習的地方,每一所大學的管理者,都有責任和義務制止違法行為,讓學生有安靜的學習環境,讓香港有健康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