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駕於法律之上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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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以六比三裁定,總統行使的權力一般而言享有刑事豁免權,為特朗普在11月大選前掃除了一大障礙。加上總統拜登在首場辯論中口齒不清的表現,特朗普的選情明顯看漲,民主黨不得不為陣前易帥而躊躇。

最高法院的裁決引來劣評如潮,主要都是說這讓總統凌駕於法律之上。只要總統是在行使法定權力,命令海豹六隊刺殺政敵可獲豁免,組織軍事政變以保住權力可獲豁免,接受賄賂以換取赦免也可獲豁免。少數派大法官索托馬約爾舉出這三個例子,不滿裁決的輿論樂於引用。

但是首席大法官羅伯茨的憂慮,又該如何回答?如果總統行使權力沒有刑事豁免權,卸任後會否被對手政治檢控?事實上,司法部長加蘭對特朗普的起訴,以及趕在大選前就要法院作出裁決,已經令人猜測是否在為拜登連任鋪路,以刑事訴訟來令對手特朗普身陷麻煩。假如總統沒有豁免權,而特朗普又真的在11月大選打敗拜登的話,以其性格推論,拜登大概亦會面對檢控。

羅伯茨和索托馬約爾,保守派和自由派大法官,各自說出了銅幣的一面。沒有豁免權,總統難以無畏施政;有了豁免權,總統可能會胡作非為。沒有豁免權,司法起訴還有一定的把關,不會隨便把前總統入罪;有了豁免權,國會仍有一定的制限,可以彈劾瀆職總統。不論最高法院如何裁決,恐怕都難有圓滿的答案,解決兩難局面。

如果司法部的起訴是證據確鑿,特朗普是罪有應得,為什麼他仍然得到那麼多民眾支持?現在最高法院裁定了總統一般而言享有刑事豁免權,也等如說對總統的約束主要來自他自己本身。選民要是理性,為什麼反而多了人選擇作風狂妄的特朗普,而不是沉實穩重的拜登?是羅伯茨、湯馬斯、阿利托、戈薩奇、卡瓦諾和巴雷特(後三人由特朗普提名)把總統提拔到法律之上,抑或是美國民眾令特朗普如此超然?

最高法院的裁決就是最終決定——直至憲法被改寫。如果認為幾個保守派大法官就能對這個國家實施少數人的暴政,他們還是可以推動各州支持修正憲法,直接在第二條中列明總統不享有刑事豁免權。但是對上一次通過修正案已經是三十二年前的事,這又恰好見證了近年來美國社會撕裂、各不相讓的局面。

說到底,清官難審家庭事,「法庭見」並不可能解決爭議。不論是總統豁免權,或是墮胎權,或是性小眾權利,法院如何傾斜都會得失另一個價值觀的支持者。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與其說是總統,倒不如說是總統背後所代表的政治。政治問題只得政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