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片場僭建二千呎 成龍:唔知人哋搭咗咩﹗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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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首度揭發成龍於2004年,購入的清水灣「大哥片場」涉及僭建,包括斜坡位置擴建出一間小屋。
成龍昨日(21日)終開腔回應,指自己長期不在香港,片場有時候借給別人進行拍攝工作,不知道別人在搭建什麼,表示自己沒有回去看過。
根據資料圖片,懷疑屬僭建的小屋,早於2008年或之前已建好,且屬永久物料興建的大型建構建築,根據一般常理推斷,租借人不會於未獲得業主首肯前,擅自搭建。
立法會議員指未得業主同意下,租借人無權僭建或搭建任何建築物,業主沒有可能不知情,有著不能推卸的責任。

《香港01》早前揭發「大哥片場」貼近柏濤灣一處的斜坡,近年搭建了一間混凝土小屋。小屋屋頂連接片場的行車平台,屋頂現時被用作停車位,而平台下為斜坡及樁柱地基,有約一層空間,估計業主將空間圍封,並建成小屋。不過根據屋宇署核准圖則,大哥片場部份位置建於斜坡之上,斜坡有樁柱地基豎起片場的主建築,樁柱地基並沒有視察所見的小屋及任何建築物,只裝有化糞池等,有測量師質疑涉違反建築物條例。

「大哥片場」一處斜坡近年擴建一間小屋,有測量師質疑涉違反建築物條例。(香港01圖片)

成龍開腔回應指﹕都唔知人哋搭咗咩﹗
記者就事件曾向成龍影業有限公司傳真查詢,惟職員表示負責人目前不在港,拒絕回覆。事隔兩周,成龍昨日(21日)出席公開活動時,終首度就事件回應,指自己長期不在香港,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唔好小題大做﹗我已交俾律師處理,因為我長期唔喺香港,片場有時借俾人拍嘢,我唔知道人哋喺度搭啲咩,自己都無返去睇過,我知道呢件事,我哋一定會依照法律去做,放心﹗」。

成龍昨日(21日)出席公開活動,就「大哥片場」僭建一事回應傳媒,「我知道呢件事,我哋一定會依照法律去做,放心﹗」(網上圖片)

郭榮鏗﹕無可能唔知﹗
不過,根據資料圖片顯示,懷疑屬僭建的小屋,早於2008年或之前已建好,而且屬永久物料興建的大型建構建築,並非臨時搭建物,根據一般常理推斷,租借人不會於未獲得業主首肯前,擅自搭建,實在令人質疑。另外,片場近年被屋宇署釘契、附連大樓的僭建亦屬大型的構築物,當中涉及複雜及長時間的工程,租借人亦較難自行興建。

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業主不可能不知道片場遭人僭建,作為業主有著極大的責任,「首先僭建屬於違法,加上租借人未得業主同意下,根本無權僭建或搭建任何建築物,而且在常理推斷的情況下,業主無可能唔知。」

雖然片場樓面面積已逾5萬平方呎,惟近年有擴建工程持續進行。(李澤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