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案|山頂普樂道大宅轉讓予霍麗娜等 霍震寰料可收近億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爭產案今年初開審,原告的長房三子霍震宇及兩名胞姊,2月與長房其他成員達成和解協議,爭產案告一段落。
《香港01》發現,原由霍氏家族公司持有的山頂普樂道大宅,5月初以逾3.7億元,轉讓予霍震宇及其姊霍麗娜,相信爭產官司和解後的資產分配正式展開。以是次轉讓大宅的成交價計算,料同屬長房的霍震寰及霍震霆可收近億元。
霍英東2006年因淋巴癌逝世,遺下數百億遺產。本年初曾開庭爭產,及後達成和解撤案,但和解細節未有公開。
不過,今日(19日)最新註冊資料顯示,和解後的資產分配或正式展開。原屬家族公司霍興業堂的山頂普樂道2號豪宅,本月初以3億7,375萬元,轉讓予長房長女霍麗娜及三子霍震宇。換句話,同屬長房的霍震寰及霍震霆已轉讓出有關豪宅的業權。
普樂道2號為霍英東持股的福堂有限公司,於1960年向美國政府購入,據稱由第三房家人居住多年,及後轉讓至霍興業堂。根據最新資料,霍興業堂於5月6日,正式將普樂道2號售予霍麗娜及霍震宇,兩人分別佔67%及33%業權,並以首置稅率繳交了1,588.4萬元印花稅。
原業主霍興業堂由多名家族成員及霍氏基金等家族公司持股,霍震寰及霍震霆分別持股約26%及約22%。以是次成交價3.7375億元計算,兩人分別可從是次交易獲得逾9,700萬及逾8,200萬元。另外,新業主霍麗娜及霍震宇,分別持有霍興業堂約11%及約26%股權。
霍家長房子女早前因回購家族公司股份起爭議,長房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娜及次女霍麗萍,入稟控告長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及包括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在內的家族公司,要求另一家族公司有榮有限公司,回購涉及南沙發展項目權益的股權。
霍家長房兄弟姊妹2月達成和解,爭產官司暫告一段落。有傳媒早前引述消息,指霍家長房農曆新年後已簽署和解協議,各子女同意保留位於薄扶林沙宣道「石頭莊園」(Stone Manor)、中環畢打街畢打行、山頂普樂道2號大宅,而持有該三物業的霍家長房成員,則需支付現款給其他成員,以取得該些物業的控制權。據報道,長房成員重新計算亡父的遺產現值,估計現值近300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