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榮套丁案|01揭發五年廉署終行動 村屋御用律師行成銀行棄卒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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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大王王光榮涉套丁,3月被廉政公署拘捕。涉案的屋苑曉門建成前已於市場出售,違反建屋牌照條件,《香港01》更揭721暴動案中兩名被告,鄧懷琛及蔡立基疑涉賣丁權建曉門。
曉門被查之餘,王光榮於錦田樹屋一帶,疑打算填塘建套丁屋苑的項目亦告觸礁。地政總署指,正跟進該處涉嫌套丁的投訴,61宗涉該地段的建屋申請至今仍未獲批。
曾是新地「御用師爺」的王光榮被捕後,多間銀行先後停用王潘律師行。有傳媒引述消息,指王光榮曾去信銀行,更與次子辭去律師行職務,以換取銀行恢復與律師行的合作。

「王光榮套丁案」系列偵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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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暴動案中兩名被告,鄧懷琛及蔡立基疑涉賣丁權建丁屋屋苑曉門,《香港01》早於2016年揭發,由王光榮發展的曉門疑涉套丁操作。(香港01記者攝)

王光榮為新地「御用師爺」 建多個村屋屋苑

由139座丁屋構成的曉門,為全港規模最大的一手丁屋屋苑,由地產商恒安發展興建,並於2010年展開預售。

恒安發展的創辦人王光榮,多年來於新界多處興建村屋,包括曉峯、富逸天峰、華樂豪庭等大型村屋屋苑,故有「村屋大王」之稱。王年輕時曾加入警隊,並晉升至督察,27歲辭職後於香港大學修讀法律課程。王後來成為新鴻基地產「御用師爺」,主力承造村屋買賣合約,後來更為原居民興建村屋。

有「村屋大王」之稱的王光榮,27歲離開警隊後於修讀法律課程,並成為新鴻基地產「御用師爺」,後來更為原居民興建村屋。(王潘律師行)

律師樓網頁曾稱「與新界鄉事關係密切」

王光榮1990年創辦恒安發展,據報章報道,該公司主要負責收購丁權及發展大型村屋項目。4年後,他創立王潘律師行,為自己興建的村屋做樓契。王潘律師行網頁改版前,曾形容該行「與新界鄉事關係密切」,人脈廣故處理極多新界鄉村小型屋宇及土地買賣,並「深得鄉事及圍村人士信任」。

王光榮創立的王潘律師行,其網頁改版前,曾形容該行「與新界鄉事關係密切」,人脈廣故處理極多新界鄉村小型屋宇及土地買賣,並「深得鄉事及圍村人士信任」。(王潘律師行)

《香港01》2016年最早揭發曉門套丁

《香港01》2016年的《新界套丁風雲》系列報道,曾揭發曉門正是王光榮的恒安發展及王潘律師行,以「一條龍」方式發展。

記者當時發現,曉門發展期間出現不尋常的集體丁屋申請,不少土地均以低於購入價的方式,轉讓予申請建屋的男丁。涉事的數十名男丁,皆委託一名恒安建築的生意伙伴蔡子聰為代理人,全權處理及簽署一切文件,而他們申報的地址,亦全為曉門發展商恒安發展的地址。現時蔡子聰為恒安發展董事。

▼涉事丁屋屋苑「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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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潘律師行亦不時出現於恒安發展負責項目的建屋流程,如同樣由王光榮創辦的恒安建築出售的大埔頭的華樂豪庭,該行旗下律師擔任建屋牌照、公契及轉讓契約的簽署見證人外,連華樂豪庭的完工紙、補地價後的售賣同意書,亦一律寄往王潘律師行元朗總行。

曉門早前亦被傳媒發現,逾百名建屋男丁尚未獲批建屋牌照時,其申請興建的丁屋已出現於曉門的售樓文件上,疑與發展商協議建屋,違反牌照條款及作虛假聲明。另外,地政總署規定,如丁屋建成後五年內出售,男丁須事先得到署方批准,並在補地價後方可轉讓,但曉門17間丁屋在建成前,已於2010年的預售中賣出,違反建屋牌照條款。

《香港01》2016年報道,王潘律師行擔任華樂豪庭丁屋牌照(左)的見證人,同時完工證明亦由王潘律師行代收。(資料圖片)

▼《香港01》過去揭王光榮疑涉套丁報道▼

錦田水尾村疑套丁 同日賣地予69人

除曉門外,王光榮的村屋王國版圖亦曾試圖擴展至錦田水尾村一帶。《香港01》2016年曾報道,由王光榮妻子林綺媚出任董事的滙利隆有限公司,2013年7月以接近4,000萬元的價錢,向鄧氏祖堂購入錦田樹屋一帶漁塘,五幅合共20萬呎的地段。

王光榮的村屋王國版圖,曾試圖擴展至錦田水尾村一帶,其妻林綺媚的公司2013年買入圖中漁塘地,並以低價轉讓予多名男丁。(香港01記者攝)

該公司翌年將五個大地段,分拆成97個小地段,並將其中80幅以每一或兩幅土地10萬元的低價,轉售予69人,合共賣得690萬元,不足購入價四分之一。所有買賣地段的文書日期,恰巧都是同一日。

《香港01》2016年報道,王光榮家族四千萬買20萬呎錦田魚塘地,低價售鄧氏居民。(資料圖片)

▼疑套丁計劃觸礁的錦田漁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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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處:正跟進錦田水尾村套丁投訴

地政總署回覆指,自2013年起,共收到76宗於涉事錦田地段建丁屋的申請,其中15宗因不符基本條件,或未提供足夠資料而被拒,另外61宗仍正處理,至今未有個案獲批。署方確認,元朗地政處正跟進涉事地段涉嫌套丁的投訴,表示如發現涉及虛假陳述或詐騙行為,會轉交執法部門調查。

廉署行動後銀行停用王潘

廉政公署3月中的「芒草」行動,以涉嫌向元朗區的原居民收購丁權,並集中發展一個大型地產項目圖利,拘捕24人,包括地產發展商負責人、丁屋申請人及中間人,據指案件涉曉門套丁。《香港01》從多個渠道確認,被捕人士包括王光榮、其次子兼王潘律師行總經理王德信,及十八鄉鄉委會主席程振明。

廉政公署3月中的「芒草」行動拘捕24人,據了解,當中包括王光榮(中)及其次子王德信(左一),有傳媒引述消息,指二人事後辭去王潘律師行職務,以換取銀行恢復與律師行的合作。(王潘律師行)

拘捕行動後,多間銀行先後暫停受理經王潘律師行進行的按揭申請,後來亦有傳媒引述消息,指王光榮4月與次子王德信辭去律師行職務,以換取銀行恢復與律師行的合作。有指,王潘律師行為展示誠意,更願採納金管局的建議,涉大額款項的樓宇買賣由銀行之間直接過數,不經律師行,以減低客戶面對的風險。

王潘律師行的網頁改版後,現時執業律師簡介只剩王光榮長子、經民聯前區議會副主席王威信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