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灣千呎寮屋700萬成交 有價有市 地政調查違規寮屋區歎慢板
大浪灣村寮屋林立,部分更坐擁無敵海景,月前有外籍人士以700萬元購入兩間合共千平方呎的寮屋,較上手業主買入時的49萬元,升值超過14倍,不過,以銀碼計仍只是同區獨立屋的九牛一毛。雖然現時沒有法例禁止買賣寮屋,但這些非法存在的寮屋仍然有價有市,源於負責管制寮屋的地政總署執法不力,申訴專員公署早於2000年及2005年已狠批相關部門處理寮屋問題欠缺效率、表現不濟。
今年東丫背村霸地事件被揭發後,公署報告再批評地政總署做法令霸地問題不斷惡化,地政總署亦揚言全面調查石澳多個違規寮屋地點,但至今仍未見執法。香港土地短缺,政府再以消極態度處理寮屋問題,難向公眾交代。
兩間寮屋鄰近大浪灣村的中心地帶,外表翻新為新式平房。該名持香港身分證的外籍買家,今年5月以700萬元從一間公司名下,購入寮屋所在的4,500平方呎私人農地。若以地政總署最高的甲級農地收地賠償額,每平方呎1,034.4元計算,該幅土地最多只獲460萬元賠償,可見購入者志在購買寮屋而非農地本身,反映寮屋有價有市。
寮屋不能轉讓及重建
寮屋沒有業權,原則上不能轉讓,獲登記的寮屋仍然屬於非法構築物,只是暫准存在。1940年代末國共內戰,大量難民湧港,難民自行在市區邊緣或山邊的未批租政府土地或農地,用木和鐵皮搭建寮屋。不過寮屋區一般非常擠迫,環境惡劣,更經常發生火災,1953年的石硤尾木屋大火,導致數以萬名災民無家可歸,事件催生了香港公營房屋後,寮屋數量才受控制。
其後政府將寮屋問題交由房屋署處理,由俗稱「寮仔部」的寮屋管制組負責,並於1982年為全港寮屋登記,記錄寮屋的位置、尺寸、高度、建築物料及用途。政府於1984/85年度進行寮屋住戶調查,只有當時在登記冊上的住戶,日後清拆時才會獲安置,意味私下轉讓寮屋的新買家,遇到日後政府取締寮屋,不會獲得安置。寮屋管制及清拆的職務於2002至2006年,分批由房屋署移交地政總署。
寮屋會被徵差餉 不代表合法
除小部分新界寮屋外,其他寮屋一律不得重建,修葺亦必須獲得當局批准,而且位置、尺寸、高度、建築物料及用途不得改變,必須與記錄相符,否則會被取消登記及清拆。已登記寮屋獲暫准存在,但仍屬違例,政府有權隨時下令清拆。
發展局在2010年曾向立法會披露,全港有超過8.5萬間登記寮屋,當中超過8萬間位於新界。差餉物業估價署回覆區議會查詢時曾表示,在政府土地的寮屋毋須繳付地租,不過會徵收差餉,惟不代表該建築物具有合法地位。
寮屋違規情況普遍,源於政府長年未有大力規管。早於2000年,申訴專員公署報告批評,當時主理寮屋政策的房屋署對清拆和安置寮屋戶缺乏效率,一拖再拖,浪費或被迫延遲建屋計劃。
及至2005年,時任申訴專員戴婉瑩更炮轟房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處理僭建寮屋欠缺統籌,經公署多次公開批評,每次仍恍似「如夢初醒」,再次重新劃分職責,一而再、再而三拖延行動,顯示部門職員表現不濟,職權不清。
今年東丫背村霸地事件被揭發後,公署再就地政總署處理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個案調查,批評地政不作定期巡查,只待收到投訴或其他部門轉介始作跟進,以致霸地問題不斷惡化。香港土地短缺,政府再不積極取締霸地問題,難以向公眾交代。
石澳祖地被霸建屋 交兒子與住戶商討免被逆侵
除官地被霸佔外,於鄰近大浪灣的石澳泳灘經營燒烤檔的李先生,3年前在傳媒查詢下,才驚覺自己去世多年的曾祖母「李劉氏」名下的過萬呎土地,部分被人興建寮屋佔用超過30年年。
李先生一直知悉曾祖母名下有不少農地,一直有繳交地稅,但不清楚農地具體位置,當知悉被霸地後亦曾擔心會被申請「逆權侵佔」。記者到現場觀察,李氏祖地中超過一半,即約有5,000呎農地,被人霸佔興建數間一至兩層的寮屋,部分甚至以圍起更多土地,作為花園或農地耕種。
事隔三年,李先生接受查詢時表示,所有有關祖傳農地的事宜已經交予兒子處理,兒子已經與佔用人商討,但自己不清楚現時狀況。
有關大浪灣寮屋問題詳情,請參閱今期《香港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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