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灣村半百寮屋非法改建 Lonely Planet前出版人違例出租
港島石澳東丫背村早前有退休高官及富商被揭發霸佔官地,將寮屋改建成豪華獨立屋,其後被地政總署勒令還原。在車程不到6分鐘的滑浪勝地大浪灣村,原來有更大規模的寮屋群,過百間寮屋中,接近一半在政府官地違規改建,當中由旅遊指南Lonely Planet前全球出版人Simon Derek Westcott居住的4,600呎寮屋連花園,更霸佔官地,違規擴大9倍,並透過住宿網站Airbnb出租這間豪華民宿圖利。
位於村內北面一間倚着山坡的寮屋,近月亦把屋後大片樹林移平,違法改建成3000呎私人後花園。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對寮屋執法不力,倡當局盡快取締違例霸地情況。
記者月前兩度到大浪灣村視察,村內不少寮屋均以石屎及鋁窗等永久物料構成,部分樓高兩層,外部裝修精緻;亦有不少寮屋建於政府土地上,屋外以圍欄或圍牆圈起一片天地,充作私人花園。
《香港01》對比地政總署測繪處分別於1983、2012及2016年拍攝的航拍圖片,發現現存於大浪灣村範圍的寮屋中,約有20間在政府凍結登記後才出現;另約有20間曾私下加建,換言之,這40間寮屋均屬違規。
寮屋泛指未經許可而在官地或私人土地上搭建的臨時建築物,政府於1982年為全港寮屋登記,記錄寮屋位置、尺寸、高度、建築物料及用途。已登記寮屋可獲暫准存在,不過仍屬違例和臨時性質,其位置、尺寸等狀況必須與記錄相符,否則會被取締清拆。
除了自住,部分戶主亦會用作周末度假,甚至短租作民宿。《香港01》在網上民宿短租平台Airbnb,發現大浪灣有一間寮屋出租,出租人原來是英國出生的旅遊達人Simon Derek Westcott,他曾擔任有「旅遊聖經」之譽、全球最大型旅遊指南《Lonely Planet》全球出版人及總監,近年定居香港,並收購本地旅遊指南及網站Luxe City Guides,出任行政總裁。
寮屋連花園翻大9倍
Simon 所住的寮屋面積近1,000平方呎,旁邊建有一間約200呎的管家房,花園面積達3,400平方呎,惟實際上全屬政府土地。記者翻查1983年高空圖,發現當年其寮屋只有約600平方呎,附近的官地亦沒有被矮牆圍封作花園,換言之,戶主在這些年間違規佔用愈來愈多政府土地,寮屋連同花園變大了9倍,如果以同區別墅作為參考,市值超過1,000萬元。
記者經Airbnb聯絡Simon Derek Westcott,預訂租住其寮屋。他透露自己長住於此,只在離港時出租住所作民宿。Simon的大宅每晚租金約1,500元,每次最少需租住兩晚,連同清潔費及服務費,入住最低消費逾3,000元。假設每月4個周末均成功出租,短租8日Simon 便進帳超過1.2萬元。
千呎平房日租1500
記者以顧客身分,9月底於Airbnb租住其大宅兩晚,入住當日,由居住在旁邊小屋的管家負責在村口迎接。南亞裔管家非常熱情好客,甫見記者即主動協助提行李箱,沿途不時介紹周遭環境及屋內種種設備:「你們可隨便使用這裏的燒烤爐、水上滑板及沙灘用具,當自己的家一樣好好享受吧,有什麼需要就隨便找我。」
記者緊隨管家從村口步往位於溪邊的千呎寮屋。大屋採歐陸風格,除了寬闊的開放式廚房,還有主人房、客房、書房、主客廳及飯廳。多塊落地大玻璃折射出太陽光,加上寬敞的聚餐空間,適合一大班朋友舉杯暢飲,或三五知己席地而坐。其中一間臥房改建成書房,房內除了擺有一張兩座位雪白色布質梳化外,還有一張以木質打造的書桌及一個4層高書架。主人房同樣以木質為主色調,設有獨立浴室,以及一個50呎左右的衣帽間,收納屋主衣物。
Airbnb急將大宅下架
記者其後表明身分,親身向Simon查詢,他承認透過Airbnb出租大屋,被問到是否知悉此舉變相經營非法旅館,他僅表示,「大家都知道香港有法例,但大家都……」又表明自己只是租客,不能被認出(can't be identified),着記者發電郵給他,讓他先了解報道內容,「因我的業主比較敏感(because my landlord is a little bit sensitive)。」
Simon其後急急將寮屋從Airbnb網站下架,又在電郵改口,否認把大屋出租;對寮屋涉違規擴建表示不予置評。
Simon去年接受《南華早報》訪問,透露於2014年遷入寮屋,此前剛全屋翻新,大部分設計意念均源自其澳洲墨爾本農場,不少傢俬及裝飾更專程從彼岸運來。Simon當時亦表示,對打造後花園有滿腹大計,稍後打算建一個滾球場,或架起涼棚種菜,享受村莊生活,「我愛上了這條村的慢活、綠地和海灘,相對中環的瘋狂,這裏令人難以置信地輕鬆。」
但到底這物業是否由Simon持有,他一直拒絕回應。由於寮屋業主資料並不在田土廳公開查冊系統中,公眾無法查閱,因此記者暫無法得知該大宅真正業權誰屬。
民政事務總署回應指,短期收費住宿服務受《旅館業條例》規管,上址沒有旅館牌照,強調無牌經營旅館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
夷平綠化帶 建私人後花園
除Simon居住的大宅屬違法改建寮屋,位於村內北面一間倚着山坡的寮屋,近月亦把屋後大幅政府綠化地帶夷平,違法改建成私人後花園。《香港01》對比2012及2016年的高空圖片,發現屋主於2012年後,將屋後的大片樹林砍光,騰出近3,000平方呎空間。記者現場觀察所見,騰出的空間一部分被鋪上草披,與原來屋旁的花園連接,另一邊則鋪上石屎,搭建不同儲物櫃擺放雜物。根據法例,任何人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可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半年;任何人採掘或移走政府土地上的泥土、草披或石頭,可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半年。
朱凱廸:寮屋問題是計時炸彈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寮屋問題反覆出現,全因政府只以行政制度監管,被動地收投訴才執法,「捉到就捉,捉唔到就長期存在。」他直指寮屋問題是很大的計時炸彈,不應讓佔用官地問題繼續惡化,更不應讓寮屋成為牟利之所。朱凱廸認為,現時雖無法例限制寮屋出租,但指此舉明顯是佔政府便宜,「政府係唔係要諗問番佢收租,係一個漏洞,例如橫洲將被霸地用短期出租,政府都起碼有租收,但就可能會衍生其他問題。」
朱凱廸指寮屋問題每區亦不同,「石澳豪宅區就變豪宅,屯門、元朗則變劏房,但其實同樣係寮屋」,建議政府要重新檢視情況,甚至重新做一次寮屋登記,容許改用其他合理建築物料改善居住環境,但列明增大面積等誇張情況不能接受。
在政府土地上斬樹為違法,但朱批評政府、地政總署對此比較「求其」,「有時警察都唔理,就畀人一種信息,就係斬樹政府唔係好理。」他從未聞有人因在官地斬樹而被檢控,即使報警後亦多不了了之。
地政總署近一個月 仍未回覆查詢
而《香港01》於10月5日及12日,分別就整體大浪灣與石澳區寮屋問題,及Simon租用及再出租寮屋的個案向發展局新聞主任查詢,惟經過接近一個月的時間,新聞主任指地政總署仍在處理當中,亦未有確實的回覆時間。
寮屋一旦未經批准重建、擴建、加建或改變登記用途,地政總署可要求登記人在28日內還原,否則可取消寮屋牌以及清拆整座寮屋,甚至收回土地;若有關寮屋位於政府土地,政府更可檢控佔用人霸佔官地。
報道刊登後地政始回覆 指非法斬樹由漁護署負責
地政總署在《香港01》查詢超過1個月,報道刊出後當日終於回覆查詢,指大浪灣村內於1982年獲登記寮屋有465間,至今餘下419間。 而2011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間,當局曾於大浪灣村發現27宗非法新建或登記寮屋違規個案,全部已糾正或清拆,而近月於石澳區的寮屋管制情況則仍在統計當中。
不過地政總署並沒有回應Simon出租寮屋的個案,只表示已在寮屋區豎立告示牌,提醒市民切勿購買或租住寮屋。而有關在政府土地非法斬樹問題,地政總署則指應由漁農自然護理署處理,而地政總署由1990年至今,未有收到在大浪灣非法斬樹投訴或轉介個案。
有關大浪灣寮屋問題詳情,請參閱今期《香港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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