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填區失守】被揭監管漏洞 建築廢料夾斗車避收費 環保署報警
《香港01》上周四(20日)揭發,多輛運載建築廢料的夾斗車,司機將紙皮、木板放在夾斗上掩人耳目,然後循免費通道進入堆填區倒垃圾,涉嫌瞞騙環保署。
環保署本周一(24日)回覆,已就事件報警,並披露最近兩年,分別有137及195宗司機因沒有傾倒建築廢物的「載運入帳票」,而被拒進入打鼓嶺及屯門堆填區的個案。
警方表示,案件列「求警調查」,由邊界警區人員跟進。
環保署初稱工業廢物 後改口指屬建築廢料
《香港01》今年七月拍攝到,一輛載有建築廢料的夾斗車,未繳費就進入打鼓嶺堆填區倒垃圾。記者追蹤調查發現,多輛夾斗車涉嫌違規。就記者拍攝到的個案,環保署起初指,回收商從事回收工序所產生的殘餘廢物,是工業廢物,而紀錄顯示該車當時運載毋須繳費的工業廢物,強調是經過堆填區人員查證後獲准進入。
不過,當記者上周連同該車進入堆填區前,裝填建築廢料的航拍圖片再次查詢,署方本周一改稱,建築廢料即使經過回收工序,仍屬建築廢料而非工業廢物,但指由於個案屬數月前情況,未有證據顯示該場地曾進行涉及建築廢物的回收工序。
署方表示,已將個案交予警方跟進,研究是否涉及其他違法情況。警方發言人表示,接獲一名政府部門男職員報案,指懷疑有運載建築廢料的車輛,經毋須收費的通道進入打鼓嶺堆填區。案件列「求警調查」,由邊界警區人員跟進。
打鼓嶺堆填區的承辦商「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回覆指,支持環保署的做法,而由於個案已交警方處理,暫無進一步回應。
無持票入場倒建築廢料被拒 個案兩年急增逾四成
此外,環保署回覆時亦首次披露,2017年及2018年的1月至11月,打鼓嶺及屯門堆填區合共有137及195宗司機因沒有傾倒建築廢物的「載運入帳票」,而被拒進入的個案(見下表)。數字顯示,今年首11個月的個案宗數,較2017年全年急增逾42%。
環保署強調,為防止違規,署方駐堆填區人員及堆填區承辦商,已加強監察進入堆填區的車輛及傾倒岀來的廢物。根據規例,若有違規者把建築廢物冒充都市固體廢物在堆填區棄置,會涉及提供不正確資料而觸犯法例,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
司機因無傾倒建築廢物的「載運入帳票」而被拒進入堆填區個案
2017年(宗) | 2018年 (1月至11月)(宗) |
|
打鼓嶺堆填區 | 115 | 136 |
屯門堆填區 | 22 | 59 |
合共 | 137 | 195 |
資料來源:環保署
回收商:與違規行為無關
位於啟德的涉事回收場,屬短期租約官地,當中建築廢料的部分由「全記」及「冠科」兩間公司營運。「全記」董事區應強日前再接受訪問,澄清已按規定開立繳費帳戶,旗下的夾斗車運載建築廢料到堆填區,均有向環保署繳費。
他解釋,有其他夾斗車會到該回收場裝填建築廢料,公司會向這些司機付費,但下一步如何處置廢料與回收場無關,他亦無從規管,「載走廢料後如何處理由司機決定,例如他們可能再分揀,篩走可回收及重用的物料,剩餘的廢物才送往堆填區,完全是商業行為」。
記者並致電向「冠科」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