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改革|張欣宇:有包容氛圍才能推改革 自己人毋須每次反駁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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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屢提改革,特首李家超也公開其改革理念,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指出,要令推動改革時順暢時不能迴避政治問題,需要展示香港仍是一個自由多元的社會。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認同,社會若要開展改革,必須先有包容氛圍,因改革必然涉及利益再分配,須「互相覺得大家是自己人」,才容易達至共識。

至於具體如何令香港再呈現是多元、自由社會?對內,他認為「自己人」即使意見、做法不同,也不用事事站出來駁、要有量度。其中,他提議在不違反法律原則下,找方法讓反修例風波中約6000名「前途未卜」被捕人士能重新出發,助營造包容氛圍。至於對外,他認為切勿總以訓斥方式回應批評,以免落入外國政客批評全世界娛樂自己的趨勢。

張欣宇(盧翊銘攝)

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教大公共行政學講座教授及顧問張炳良日前接受報章訪問時說,部份國家對香港定型,香港需要策略性地找「關鍵點」扭轉偏見,香港如要重建國際形象須找「關鍵點」(critical point)扭轉偏見,顯示香港依然自由多元。

張又指,經濟問題背後牽涉港人信心及國際觀感等,不能迴避政治,不能只以經濟手段振興經濟,他認為香港步入經濟轉型期,港府可推動「經濟大辯論」,刺激社會討論再達共識,讓推動改革時更順暢,不要讓社會覺得官方「想點就點」。

張炳良。(教大FB截圖)

張炳良稱,如他是政府會鼓勵某些團體集會:「你(政府)要證明集會仍然得,建制派都可集會,五一(勞動節)工聯會都可以遊行。」他又建議,反修例運動仍有逾6000名被捕者未被起訴,認為若證據不足,可以公布不再處理,強調並非特赦,而是為事件劃一條線。

原則上支持營造包容氛圍 自己人毋須每次反駁

對於張炳良這位前問責官員、加入政府前是泛民陣營人士的倡議,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接受《香港01》訪問時也表示,原則上也支持香港應該營造一個包容氛圍,又指包容背後的邏輯很簡單,當對方是自己人就包容,就算意見、做法不同,也都包容,若是敵人就不需要,政府尤其對於本地意見或聲音,不需要每次都要出來反駁

他相信政府或者管治體系有這樣的一個氣量。不過,他同時也觀察到現時香港社會的特殊情況,反映重建信任並不容易。

的確是一講起香港的社會氣氛重建、信任,就好像有些人就是不想看到香港人互相之間有信任,就特別敏感、特別緊張,我覺得這個都不應該的。
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

重現包容、多元的社會,在張欣宇眼中與香港要改革息息相關。他解釋,改革一定是利益從新分配,一定會有些人受益或者有些人要讓步,需要社會共識,讓各界願意妥協和付出,形容要「互相覺得對大家是自己人」,有需要做好人心工作和社會的信任營造氣氛,當中的重點要釋放一種信號,修補或者加強信任,有帶頭作用的政府方更加重要,要多做互相認同和有利於團結的事,是對管治智慧的一種考驗。

有些事情,我們傷害大家信任或者那個基礎的事情盡量少做,有機會令到大家更加團結,更加互相認同的事情盡量做多一些
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

以胸襟和量度處理不同意見

他說現時社會階段香港最大的一個挑戰或者社會上最主要的一個任務,其實很多時候都是自己內部,如何改變、改革發揮優勢,或縮小存在的短板,和對外的似是一種敵我關係的處理手法一定不同。不過,他認為處理對外情況時,最好的方法是以行動或者邀請海外人士或團體來港實地看看,他又認為在面對外來的批評時,不宜每每總以一種訓斥的方式回應。他說,批評全世界,政客都有自己娛樂自己的趨勢,香港要避免。

他強調,社會上包括商業或文化活動也要注意外界觀感,他舉例過去曾有一些場地租用者,便因過往立場或言論,最終不獲租用場地,認為有關方面應更有量度去處理。

(外界)有些人的情感觀感脆弱,掌權者應該以胸襟和量度,甚至要站於更加高層次(處理),不需要再去刺激他們。
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

除了以寛鬆的態度面向本地與海外的不同意見,張炳良提到的6000名在反修例風波中被捕至今「前途未卜」的人士的處理方式,也可以成為香港社會包容度的指標。事實上,關心他們的不止張炳良一人。

梁愛詩也曾指要給年輕人重投社會的機會(蛻變計劃影片截圖)

6千反修例被捕者的前路需有新的演釋

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近期接受「蛻變計劃」一個專門協助反修例風波中被捕人士重投新生的組織訪問時,亦說年青人是社會未來棟樑,被誤導或想不透犯了事的人,若他們知道過錯亦承擔了法律責任,一定要給予機會讓他們重投社會。她指,若年輕人仍心裡不忿、充滿怨氣,又怎會有一個和諧社會。

一直有協助被捕人士的張欣宇也說,雖然已有一些有份量本地前輩站出來,但政府方面依然很少觸及,認為政府方可釋放給予機會的態度,也認為確實有此需要,以帶動社會接納或幫助他們。

2019年的反修例風波,仍有約六千名被捕人士「前途未明」(資料圖片 / 羅國輝攝)

他稱,據知這6千多名被捕者的檢視程序已告一段落,據他掌握,大部分被捕者已毋需再續保(保釋),證物亦已歸還,但礙於法律上技術問題,本港刑事案件也沒有追訴期限,理論上20年後若有新證據出現,執法部門屆時仍能提控,因此他們現時面對的情況不能稱之為「結案」,這種長期「懸而未決」的情況會令被捕者「心掛掛」,認為有關人士在多年後始遭檢控的機會不大,故需要有「新的演繹」。

我相信我們應該有足夠的智慧,在不違反法律原則的情況之下,釋放一個訊息,讓人知道其實香港已經由19年那個情況走出來,當年的事情其實都已經告一段落。
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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