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3歲女童遭男保姆性侵數月 保母夫妻遭廢止執照永不能執業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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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台灣一名在桃園的父母將女童送到台南給嫲嫲照顧,嫲嫲2022年底再給一對皆有保母執照的夫妻托育,到今年9月發現女童下體出現紅腫,詢問時她才吐露遭到保母丈夫性侵。
台南市議員盧崑福質詢時播放陳情者女童嫲嫲與保母的錄音,對方承認丈夫涉性侵並道歉。
台南3歲女童遭男保母性侵數月
台南市議員盧崑福11月7日在市議會質詢上揭發一起兒童性侵案。據了解,女童原本跟父母居住在桃園,因為父母忙於工作,無力照顧。女童從去年開始周一到周五交給台南一對保母夫妻全日托,周末假日由嫲嫲帶回家裡照顧。直到今年7月,嫲嫲發現女童下體出現紅腫不適,女童因不舒服半夜還會不時哀號,一開始以為是尿布摩擦私處導致,但帶去醫院看診,醫生表示尿布不可能摩擦到下體內部。
後來詢問女童發現,男保母曾用手、嘴性侵犯其下體,而且保母在與女童嫲嫲對話錄音中也坦承性侵女童。
針對保母涉性侵女童事件,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涉案男保母將廢止執照、永不能執業,依法嚴懲,全案台南地檢署也同步偵辦中。
社會局表示,獲報後立即要求該托育人員立即暫停新收托,並協助轉托其他幼童,已全數轉托完成。目前警局已完成初步調查,並函轉台南地檢協助偵辦中,社會局將依《兒童及少年褔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6-1 條規定,嚴懲並廢止其托育人員登記。
台灣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2022年「性侵害案件被害人年齡與兩造關係交叉統計」顯示,對0到6歲幼兒侵害前五名依序為直系親屬、同學、其他、旁系親屬及手足,故可見兒童性侵害,多為「熟識成人」所為,可知實際上家人親屬,或是看起來和善的叔叔或阿姨,都有可能成爲虐待、暴力、性侵的主要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