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旬老人遭保姆虐待兼轉走200萬 一審判返還全部錢款及利息
上海一名九旬老人由於兒子與兒媳常年定居在國外,便請了一名保姆照顧自己,詎料自己與丈夫共計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養老金竟遭對方偷偷轉走。案件5月8日於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保姆蔣某珍被判應將錢款全部返還並支付相應的利息。
2023年6月,九旬老人盧德麟在網上發布影片稱,由於兒子與兒媳常年定居在國外,她便請了50多歲的蔣某珍作為保姆,照顧自己與老伴沈宗禮的日常起居。然而,蔣女經常對她進行呵斥、推搡等虐待行為,還分多次轉走她與丈夫共計200萬元的養老錢。
據兒媳沈艾倫提供的起訴書,盧德麟今年94歲,與沈宗禮育有一子沈某,後者長期定居國外。因患脊髓炎,盧德麟胸部及以下身體完全癱瘓;沈宗禮則患有眼疾,一隻眼睛已失明,另一隻視力僅剩0.25。兩老生活均不能自理,於是在鄰居介紹下,於2019年下半年請蔣某珍作為住家保姆,全職照顧夫妻倆的日常生活,其工資從起初的6000元一路漲到1.2萬元。
起訴書稱,2020年至2022年三年間,老人兒子沈某因疫情原因無法回國,盧德麟夫妻的日常生活完全依賴蔣某珍照料。然而,蔣某珍以疫情期間照顧沈宗禮為由,向其索要「救命錢」、「養老錢」等共計200萬元,同時還對盧德麟進行持續性的虐待。
2023年2月28日,回國探望父母的沈某通過查詢銀行賬戶明細發現,沈宗禮在2022年8月22日、2023年2月7日分別向保姆蔣某珍轉賬100萬元,共計200萬元,而盧德麟對此毫不知情。
盧德麟和兒子要求蔣某珍返還200萬元,但後者拒絕返還。之後,沈宗禮還寫下一份《證明》,證明其自願將200萬元贈送給蔣某珍,但該《證明》僅有沈某禮一人的簽字。對此,律師表示,夫妻一方的贈與行為無效。
案件4月中旬開庭審理,兒媳沈艾倫介紹,蔣某珍在提交證據時,當庭表示涉案200萬已花了,其中100萬元用來買房,另外100萬未說明具體用途。
5月8日,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確認被告沈宗禮將200萬元錢款贈與被告蔣某珍的行為無效,蔣某珍應將錢款全部返還並支付相應的利息。
收到判決結果後,沈艾倫表示欣慰,但強調一審勝訴只是第一步。她透露,一審開庭時,蔣某珍曾表示確認收到200萬元,但並不同意原告全部訴請,故認為她可能會上訴,「接下來的審判及執行才是重中之重」。
沈艾倫又指,這200萬元對兩老十分重要,是他們的養老錢。未來,若他們帶兩老出國,兩老一旦生病則需要高昂的醫療費;而如果他們回國照顧父母,則需要放棄高額的年薪,也需要一大筆錢來安頓。
沈還表示,兩老一直希望把養老錢要回來後,從中拿出一部分作為「老人幫扶基金」。而待民事訴訟結束後,他們還將追究蔣某珍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