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培生家族地產股 遭除牌「流星錘」擊中 反而因禍得福?|刁佬
早前原生二代拳皇鍾培生與保險經紀林作拳擊賽掀起本地熱話,很多唔認識鍾拳皇嘅人都查返佢家族何方神聖,原來係「工廈大王」鍾江海的孫,鍾江海創立華廈置業並於1972年上市成為華廈置業(0278),最近因業務不足,中了聯交所的流星錘13.24,面臨除牌風險。
跟開刁佬專欄的讀者對上市規則第 13.24 條「沒有經營足夠的業務運作」已不陌生,尤其連月來細密拆解國能資產的一系列操作。華廈置業坐擁唔少地段優厚但質素並非優厚的資產,一般而言公司若持有重大資產,理應可排除於13.24,不過華廈置業以聯營公司投資形式持有重大資產,就被聯交所認為華廈置業對其資產及業務營運並無控制權,所以集團持有的只屬投資而非業務一部份,而手上的收租物業所收租金有限,不夠足夠支持上公司的營運,因此未能遵守13.24。
華廈置業在通告中表示「集團在過去五年維持非常低的業務運作,租金收入不足港幣 700 萬元。本公司並未表示有意提高該業務運作之規模。」似乎真係揭開肚皮話畀大家聽,我租金收入極少,而且無意提高。
不過華廈置業其實十分疊水,只不過拳皇家族喜好低調,就算8億幾銀的重大資產都只係以聯營公司投資形式持有,而集團的少數股東於各聯營公司並沒有控制權,就算聯營公司的租金收入非常豐厚,華廈置業都無法控制股息分配或股息政策,從而獲得利潤。因此到底華廈置業投資的物業到底有幾多租金收入,就只有聯營公司的大股東同管理層先最了解。
今次聯交所郁華廈置業看到13.24矯枉過正的問題,華廈置業現時坐擁13.58億元資產,市值僅5.1億元,如果刁佬係一個貪心的大股東,真係非常高興聯交所主動用13.24除我哋牌,因為連私有化嘅錢都慳返,小股東自動成為公眾非上市公司股東,失去聯交所的交易平台,小股東等如困𨋢逃生無門,法律有時就像雙刃劍,如果不小心運用不單保護不了小股東,而且仲成為幫兇推小股東落樓。有時真係唔知道交易所同證監會眼中點先叫公平。
看看華廈置業董事局成員,鍾棋偉、鍾仁偉及鍾英偉都係鍾培生的爹地叔叔,而鍾培生三十幾歲人都無份入局。你估上市公司係袁小姐咩,朋友可以共同,仔大仔世界,資產都係最好分開。
簡介:遊走在中環黑白之間,自覺是個穿著西裝的古惑仔,在波詭雲譎的金融市場中,鑽研刀不血刃的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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