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友堅大酒店股份 嘉道理家族豪氣掃回 神仙打架散戶無份︱刁佬
睇得刁佬專欄日久的朋友,都知道如果收購方收購了上市公司30%的股權,便觸發強制性全面收購的責任,條例背後的精神就是確保小股東亦有機會以同等作價賣出股份,利益均沾,又或者小股東唔喜歡新股東,可以走人。
早前大酒店(0045)大股東嘉道理家族,以每股12.8元向本地知名股壇玩家、人稱「北角IFC」的莊友堅相關公司Seekers Partners Limited及另一名參與售股的未公開身分人士買入大酒店合共12.45%股權。
呢批股份的歷史可追溯至2017年新加坡商人蔡華波擔任主席的太和控股(0718)當時買入大酒店超過一成的股份,其後太和把這批股份以12.8元售予莊友堅的相關公司。這次嘉道理家族的買入價不單止讓莊友堅平手離場,而且較消息公佈前的6.67元溢價高出91%。在疫情下旅遊酒店行業大受打擊,如果嘉道理家族輕輕以30%作自願收購,說不定都可收回一成的股份,何必要這麼慷慨呢?實在令人摸不著頭腦。
關於蔡華波的背景,大家所知甚少。有說蔡華波與政治局常委栗戰書的女兒栗潛心共同擁有一間名為Chua & Li Membership的公司,他們使用相同家庭地址,很多人認為蔡華波就是栗潛心的丈夫。
刁鳳不禁問起刁佬,為何大股東嘉道理家族明益莊友堅,以91%的溢價收購股份,但小股東們沒法均沾,為什麼沒有觸發強制性全面收購的責任?刁佬覺得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最易解答就是按字面解,因為本身嘉道理家族的持股為59.98%,不過就咁照字面解,就不合乎大家睇刁佬專欄為了解惑的目的了,要解答這問題,當然要回到條例本身的精神。
為什麼收購方收購了上市公司30%的股權,便觸發強制性全面收購的責任,但反而已持有50%股權的大股東就可豁免全面收購? 強制性全面收購本身是給予小股東跟隨大股東轉售給新控制方的權利,如果大股東退出公司,小股東可因應收購方強制性全面收購的條件,衡量自己是否跟隨賣出。至於已持有50%股權的大股東,再增持多少股份,他都是大股東,股權上控制了公司,50%股權之後再增持,公司也沒有更換控制人,自然豁免強制性全面收購責任。
另外,功力日深的刁鳳問得十分细緻,既然控股股東沒有變化,為何公告中仍要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豁免全面收購責任? 見到刁鳳的進步,刁佬老懷安慰指出,嘉道理家族作為控股大股東,持股超過50%的持股就算再增持,出個公告便可,是無需證監會豁免其全面收購責任。不過當收購方只是米高嘉道理嘉等人,而不是整個道理家族中,這位個別股東如果持股超過30% ,便技術性觸發強制性全面收購的責任。當然米高嘉道理等股東一直是嘉道理家族的一致行動人士,他們的增持亦可以視同為整個嘉道理家族的增持,自然可申請豁免全面收購責任,不過當然要得到證監會批准才可。在大酒店這個案中,嘉道理家族本身已持有59.98%,向莊友堅及一名不公開的股東收購股份,只是他們神仙打架,自然沒有小股東的份兒。
簡介:遊走在中環黑白之間,自覺是個穿著西裝的古惑仔,在波詭雲譎的金融市場中,鑽研刀不血刃的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