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追租|陳茂波稱草案不會剝奪業主收租權利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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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最新一份財政預算中提出,業主暫緩向部份行業租客追討租金。有關建議的草案條例在今日(23日)於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陳茂波指出,目前香港正處於抗疫路上的最困難時刻,為令處於水深火熱的中小企可以盡快得到所需保障,期望立法會盡速審議草案,讓法例能早日獲得通過並落實執行。
陳茂波又指出當局提出立法建議後,聽取社會意見,已作出5項改善措施,以優化原來立法建議,包括列明保護期只是為3個月,刪去延長3個月的選項,訂立相應的暫緩期,訂明如果業主與租戶有新的租金協議,暫緩措施不適用,若受影響的物業業主或租戶提出要求,其須繳付的差餉及地租可以延期緻付。對個別依賴租收入維生的業主,當局會提供相等於3個月免息墊支貸款,上限為10萬元。
陳茂波指出《條例草案》引進的暫緩追討欠租安排,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並只會維持3個月。措施既不會剝奪業主收取租金的權利,亦不會解除租戶繳付租金的責任。他又指出《條例草案》只是短暫延遲業主對未能繳付租金的租戶採取某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