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豐盛融資並無盡「可姿伊」上市保薦人責任兼罰550萬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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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譴責豐盛融資並處以罰款550萬元,原因是其在2016年至2017年期間擔任可姿伊國際上市申請的保薦人時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職責。
證監會經調查後採取上述紀律處分行動。調查發現,豐盛融資沒有就可姿伊收取的多筆可疑現金進行充分的盡職審查,及就其盡職審查工作備存妥善的紀錄;確定可姿伊一名主要批發分銷商(該分銷商)及其有聯繫者的背景和獨立性,以及評估可姿伊向該分銷商進行的銷售是否合理;及嚴謹地評估可姿伊向其提供的付運文件是否可靠。
同時,證監會暫時吊銷鄧澔暐的牌照,為期17個月,由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3月14日止,原因是他作為豐盛融資的負責人員兼保薦人主要人員,沒有履行其對可姿伊上市申請的監督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