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失當審裁處禁新奧能源前CFO處理任何證券 及擔任董事54個月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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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禁止新奧能源(2688)前執行董事、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鄭則鍔在香港處理任何證券,為期54個月。鄭則鍔早前經重審後被裁定於2011年就中國燃(0384)進行內幕交易罪成。

鄭則鍔同時被取消擔任上市法團董事或關涉或參與該等法團管理的資格,為期54個月。審裁處在制裁決定中表示,鄭則鍔並不適合擔任任何法團(不論是否上市)的董事,及他濫用了其專業知識,並違背了他所獲得的信任及信賴。

審裁處指鄭則鍔的失當行為令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受損,並另外作出了以下命令:鄭則鍔日後不得再從事內幕交易;須交出其從中燃氣內幕交易中獲取的2,948,030.54元利潤;須就重審支付政府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訟費和開支;及將審裁處報告轉交香港會計師公會,並建議針對他採取紀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