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投訴局去年接101宗旅遊保險投訴 僅1宗投訴得直

撰文: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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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投訴局委任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去年共接獲598宗新投訴個案,按年下跌7.9%。委員會去年共裁定15宗個案的投訴人得直,涉賠償金額共211萬元,單一個案的最高賠償額為70萬元,為涉及危疾索償個案。

據當局統計,眾多種類保險之中,旅遊保險為第3多遭到投訴的保險。單計去年101宗旅遊保險投訴中,5宗維持保險公司原來的決定,61宗因表面證據不成立而無法跟進,19宗和解,只有1宗投訴得直。

香港保險業聯會一般保險總會代表丘振雄指,明白市民期望投保後遇意外,可成功索償,但旅遊保險亦有不保的範圍,所以投保人需多加注意。

數據反映,旅遊保險的投訴人較難經過投訴後,得到自己理想的賠償。(路透社)

投保人要小心何謂「更改行程」

當局指出其中一個案例,指出一對夫婦去年到日本旅遊,回程時因颱風問題,從福岡飛返香港的航班取消。他們其後購買另一家航空公司的機票,並於同日回到香港,及後按旅遊保單內「更改行程保障」向保險公司申索額外機票的費用。

不過,保險公司拒絕就「更改行程保障」作賠償,因為認為他們以同一路線回港,不符合「更改行程」的意思,但向他們賠付行程延誤保障的最高限額,即每名受保人2,000元,但不足以全面支付機票的金額。

事後,保險投訴局接到投訴,但最後裁決是認同保險公司拒絕就「更改行程保障」作賠償,因為今次投訴不存在「更改行程」的因素。

危疾個案投訴人獲賠70萬元

至於去年最高金額的投訴個案,為一宗危疾賠償。投訴人向保險公司買入危疾保險後15個月後,於福建私家醫院進行切除右甲狀腺癌。當保險公司在當地進行索償調整時發現,在廈門醫院得悉投訴人於1年前確定患有甲型地中海貧血,加上驗向結果出現異常,所以拒絕賠償。

可是投訴人向投訴委員會指出,其本人天生患有輕度地中海貧血,廈門醫院為她驗血時,正值懷孕,毋須進一步治療。

委員會按核保手冊發現,按投訴人的血液狀況,其保單毋需加收附加保費,同時認為她在懷孕期間的驗血結果異常屬單一事件。委員會不認為投訴人無披露有關資料,會影響保險公司的承保決定,裁定投訴人得直,獲賠70萬元危疾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