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順風車】人民日報:互聯網企業需承擔社會責任

撰文:鄺月婷
出版:更新:

浙江省溫州市一女子上周五(24日)乘坐滴滴順風車途中被害,引起內地市民關注網約車的安全問題。《人民日報》其後發表評論文章指,滴滴順風車事件顯示,各種新業態新經濟掘起,單靠政府很難建立密不透風的風險控制體系,互聯網企業需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文章稱,網絡平台打破了行業邊界、形成了資源整合,但這並不意味着可以突破行為的邊界、法律的底線;互聯網催生了技術創新、推動了經濟增長,但這並不意味着可以把資本思維淩駕於公共利益之上。只有各社會主體共同達成維護公共利益的共識,擔負起肩頭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才能把風險拒之門外。

滴滴將開拓平台用戶緊急情況報警通道滴滴並宣布,由8月27日零時起,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重新評估業務模式。滴滴於9月1日前完成合規化運營工作方案,報送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展開安全隱患自查工作,以及開拓平台用戶緊急情況報警通道。

多部門開展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

另外,發改委、交通部及公安部聯合公布,在交通出行領域展開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包括建立失信治理工作機制,以及督促失信治理對象限期整改。公告指,展開失信專項治理是加強交通出行領域信用建設的有效手段,增強文明出行的意識。

在工作第一階段,治理的對象範圍為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水路客運企業、城市出租企業(含巡遊和網約出租)和鐵路、民航旅客。第二階段,工作將針對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客運駕駛人及出租汽車駕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