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業銀行涉違反打擊洗錢條例 遭譴責及罰款500萬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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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宣布,金融管理專員譴責上海商業銀行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並處以500萬元罰款。上商表示,接受局方的調查結果,並澄清事件不會影響該行為客戶提供的服務,目前業務運作如常。

需向金管局呈交顧問報告

金融管理專員亦指出,由於上商未有設立及維持有效措施以履行持續監察業務關係的責任,該行須向金管局呈交一份由獨立外聘顧問撰寫的報告,評估其補救措施是否足以解決有關違反事項,以及落實措施的成效。

金融管理專員指,金管局調查發現,上商並無持續監察其與33名客戶的業務關係,對於被識辨為複雜、款額大得異乎尋常或進行模式異乎尋常,以及並無明顯經濟或合法目的之交易,上商未有審查該等交易的背景及目的,亦未有設立及維持有效措施以履行《打擊洗錢條例》的責任,以及執行相關客戶盡職審查措施。

上商回應指不影響客戶服務

上海商業銀行回應表示,接受金管局的調查結果,強調該行已全面提升內部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包括擴大相關的人力和資源,及加強相關員工培訓。該行亦將委託獨立的外部顧問機構,以評核落實這些補救措施的成效。

上商表示,該行將繼續於必要時檢討和提升其內部政策及程序,強調事件不會對本行為客戶提供的服務有任何影響,所有業務亦如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