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警告 勿進行掩飾保證金融資的安排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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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在持續監察持牌機構的過程中,觀察到部分進行資產管理活動的持牌機構,可能曾協助及教唆非持牌聯屬公司或第三方提供以投資作掩飾的證券保證金融資。
聯同持牌機構 向客戶提供資金購買證券
證監指出,持牌機構的非持牌聯屬公司或第三方在涉嫌的保證金融資安排中,看來聯同有關持牌機構的客戶一起就購買證券提供資金。這些安排可能透過委託帳戶或私人基金運作,並具有會發出追繳保證金通知和可收取保證金利息的類似特徵。
證監稱涉及掩飾交易安排 以迴避監管
不過,證監表示這安排卻被加以掩飾,以迴避遵守多項旨在保障投資者及維護市場穩健的監管規定。
證監會副行政總裁兼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表示:「蓄意使用投資安排以掩飾無牌的保證金融資活動,乃屬違法。任何參與這些不法安排的人士均可能遭到檢控,及應立即停止有關活動。」
證監會今天發出通函,警告資產管理公司如協助及教唆他人進行有關活動以就購買證券提供資金,會嚴重影響該公司繼續獲證監會發牌的適當人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