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勒令昆明機床今日起停牌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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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機床(0300)今早發出公告,指出證監會以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8(1)條,而香港交易所(0388)證監會指會,從今日上午9時起,停止昆明機床股份買賣。

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8(1)條,當證監會認為出現以下條件,便按此條例要求上市公司停牌。

如證監會覺得— (a)以下文件載有在要項上屬虛假、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 (i) 在與證券於某認可證券市場上市有關連的情況下發行的文件,包括(但 不限於)招股章程、通告、介紹文件及載有關於法團債務安排或法團重 組的建議的文件;或 (ii) 由發行人或由他人代它作出或發出的與發行人的事務有關連的公告、陳述、通告或其他文件。

 (b)暫停在某認可交易所營辦的認可證券市場透過該認可交易所的設施買賣的證券的一切交易,對為證券維持一個有秩序和公平的市場是有需要或合宜的。

證監會為維護大眾利益而要求上市公司停牌

 (c)為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起見應暫停有關證券的一切交易,或為保障一般投資者或保障在某認可證券市場上市的任何證券的投資者而暫停有關證券 的一切交易是適當的。

或 (d)證監會根據第9(3)(c)條施加的任何條件沒有獲得遵從, 則證監會可藉給予有關的認可交易所的通知,指示該認可交易所暫停該通知指明的證券的一切交易。 (2)有關的認可交易所須立即遵從根據第(1)款給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