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風暴】證監戰「邪惡集團」  梁定邦︰犯罪代價一定要提高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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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謎網風暴」愈演愈烈,令港股市場潘朵拉的盒子大開,亦將鱷魚潭「吃人不吐骨」的一幕罕有地暴露股民眼前,什麼交叉持股、操縱股價、挪用資金等,足見幕後玩家以為自己進入了無人之境。如此「藝高人膽大」,反映的不僅是人性的貪婪,更是監管制度的缺陷。
資深大律師、證監會前主席兼中證監原首席顧問梁定邦接受《香港01》專訪,點評這場執法機構與「邪惡集團」的兵捉賊遊戲對本港證券業監管的啟示,以及對付「邪惡集團」和後來者的關鍵。

康宏事件暴露於公眾後,市場關注港股監管制度的一些盲點。(路透社)

「我唔震驚,有錢搵邊個唔搵?講句老實話。」

「謎網風暴」撼動金融市場,但梁定邦接受訪問時不以為然。他在金鐘的辦公室喝着咖啡,慢慢解釋道,香港股票市場是一個分段市場,七成多是機構投資者,他們甚少炒賣細價股,參與的主要為餘下兩成多的個人投資者,而在散戶市場,大起大落幾乎是定律。「大的、專業的投資者,包括與大股東有關係的人,數量不多但會有操縱市場的意願,否則搵不到大錢,食所謂的大茶飯,關鍵是在這個情況下市場監管應如何做。」

對於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梁定邦表示不感震驚。(高仲明攝)

是時候審視披露機制

要解答監管的問題,或許先從漏洞說起。香港股票市場潘朵拉盒子大開,始於今年5月資深股評人David Webb發表的《謎網:50隻不能碰的港股》(The Enigma Network: 50stocks not to own),文章羅列50家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複雜關係網,指出上市條例僅要求個人及公司持有上市公司逾5%股權時要披露,但如果多家公司或投資者分別持有低於5%股權,便可「暗度陳倉」在一些需要獨立股東投票的議案中聯合行動。如此一來,容易出現欺騙投資者、挪用資金,乃至操控股價的問題。

梁定邦認為,David Webb文章針對的是,上市公司公眾持股量最低水平為25%的規定是否屬真。他直言,一間公司的股票需要有好的流通量,買家賣家方能公平競爭,如果流通量為少數人操控,便失去了原意,「在現行條例下,如果有心人聯同在一起,大家『打吓眼色』,執法時就較難知道。」

David Webb發布「謎網」文章後,揭露了上市公司的潛在管治問題。(受訪者提供)

1998年,梁定邦擔任證監會主席時,建議修訂《證券﹙披露權益﹚條例》,包括將大股東的持股量首次披露界線由10%降低至5%,與國際標準看齊。有關建議後來獲得採納,並於2003年的另一次修定中把權益的定義擴大至衍生工具及相關股份。梁定邦坦言,需要再審視股東披露制度,「5%的申報門檻國際通用,但有些國家要求再多一點,例如在美國,投資人持有超過5%股權後,還要申報買股的目的及用途,而中國公司收購法亦要投資者交代股權是如何得來。香港值得重新評估是否需要披露更多。」

梁定邦以上市公司大股東股份質押為例分析,目前如果大股東押股予證券商及銀行作私人財務融資,基本上沒有披露要求。過去有不少例子顯示,大股東押股衍生出不少問題,而「謎網風暴」得以形成,除了交叉持股之外,亦因為有網內公司或大股東肆意質押股權,形成環環相扣的資金鏈,一間公司出事,大股東被斬倉,立即火燒連環船,引爆小型股災,損害了股民利益。

康宏12月18日的入稟狀指控,在公司2015年10月的一次配股行動中,一些所謂「獨立承配人」將康宏股權再質押給證券商,重複進行孖展借貸,放大原來集資收益所得,攤薄其他股東權益。這個押股過程,小股東當然是被蒙在鼓裏。「在愈來愈多大股東押股的情況下,我感覺應該要重新考慮是否規定要披露押股。」梁定邦說。

港股奉行披露為主的管監制度。( 路透社)

中介人操守成關鍵

訊息披露與市場的透明性無疑是證券法規的靈魂,惟梁定邦強調,外間常掛在嘴邊的「披露為主」原則只是將監管制度「簡化到無可簡化」,其實披露為主要求社會各個部門都要盡自己義務,方能行得通。他打趣道,美國1993年通過的與披露有關的《證券法》最初只有13條,但1934年的《證券交易法》其實很長,條文現時已加到400多條,「更不用提(因應2008年金融海嘯而制定的)Dodd-Frank Act,多達逾2,000條!」

要打贏「邪惡集團」及後來者,梁定邦指關鍵在於如何有效地監管中介機構,原因是在不少上市公司的詐騙案件和不當行為,都有他們的身影,須在個別保薦人、包銷商、證券行等配合下進行。「『蠱惑仔』要中介幫手做交易先有得做,中介發現有問題,就不應該做。整套監管哲學,首先要前線人員,即中介守法。他們是服務機構,有特權有牌照亦都收錢,如果全部守法,監管機構可以『收檔』!」

無獨有偶,位處謎網風眼的上市公司無不擁有「自家」證券行,如君陽金融﹙0397﹚旗下有君陽證券、隆成金融﹙1225﹚有貝格隆證券、康宏環球﹙1019﹚有康證公司,而康宏高層王利民、馮雪心等亦私人持有康宏證券投資服務。至於曾任隆成金融包銷商的鼎成證券,主席郭純恬亦被指與曹貴子關係密切。

事實上,「謎網50」所以能夠形成一個大集團,交叉持股只是「基本要求」,真正攞正牌行動的是一眾中介人,角色舉足輕重。例如,《謎網》文章今年5月發表後,6月底謎網股出現一場「血洗」,20大跌幅榜中有18隻貝格隆證券都有份持倉,其中4隻持倉逾10%或以上。

梁定邦指出,執法部門收集情報的能力十分重要。(梁鵬威攝)

加強情報收集

證監會數字顯示,中介機構及持牌人士 的數目在過去均年大幅增長,截至今年9月底,兩者數目分別達2,732與41,244,均創下新高。在此等情況下,梁定邦認為,資源有限的證監會如何針對性調查及執法,變得更為重要。「市場邊條友是『蠱惑仔』,要依賴收風,因為這個『蠱惑仔』今天全軍覆沒,又會有第二個出來,最慘是你暫時不認識,要等『出事』先知。」

「邪惡」的事在黑暗中進行,收風管用嗎?梁定邦回答,這種事不會是明刀明槍地擺出 來,「貪心的人要其他人檢舉,同行如敵國,行家其實好有積極性這樣做,試想想如果我用 這麼多人力、物力、精力去守法,隔籬友仔又 不花錢只管呃人,為何不檢舉他?」

他預期,中介機構將愈來愈「唔易做」,因各國執法的大方向都是增加中介機構的義務,要求他們更積極監察市場。「你看歐盟即將推行的MiFID II對中介的要求好高,將有全球性、震撼性的改變,香港將來亦要借鏡。」

所謂「MiFID II」,即修訂版的《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指導》,目的是要統合金融市場規範、增加訊息透明度及保障投資者,措施包括將外匯、差價合約、期權、股票、債券、ETF等的經紀商納入為監管對象,經紀商須在年報中說明年度交易執行情況,作為監管機構關閉執行率低下公司的依據。「犯罪代價一定要相應提高,否則人們會繼續犯罪,這個原則一定是對的,雖然未至於殺雞儆猴般誇張,但也起了示範作用。﹙康宏風暴﹚證監與廉署共同執法,也證明可以刑事化。」梁定邦斷然道。

為打擊市場亂局,香港證監會與廉政公署首次採取聯合行動。(資料圖片 )

未來趨勢︰跨部門跨市場合作

談及證監會首次與廉政公署採取聯合行動,梁定邦認為這是正確的一步,也反映監管的另一個新趨勢。「金融機構一體化,下一步是思考金融監管機構、中介公司及專業團體如何溝通,一定要群策群力。你看中國都在『一行三會』之上,設了個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

事實上,即是證券監管一環,亦不能由各部門獨立行事。證監會內部已成立名為ICE的跨部門專責小組,其中「I」指中介機構部(Intermediaries),「C」指企業融資部(Corporate Finance),「E」為法規執行部(Enforcement),合力打擊與上市公司有關的失當及違規行為。

梁定邦承認,壞人永遠捉不完,往往只能發生後才能執法,「講得俗一點,社會永遠有衰嘢,不會完全平和,一定會有壞人,問題只是如何將壞人減到最少,使社會活動、經濟發展做得最有效。」他補充,要防範壞人作惡,監管機構、社會及中介三方要通力合作,「投資者眼睛要雪亮,中介機構要負起社會和自家角色的責任,監管機構做好溝通和教育工作,對壞人更要狠狠執法及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