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康宏爭奪戰】近億元不當轉移資金 疑用於收購本地傳媒
捲入廉政風暴、又對公司高層等發起訴訟的康宏環球(1019),今日再有行動,稱已發出新傳票給4名被告人,指控他們影射商號「搶客」,原告聲言追究責任及追討損失。
不過,這場「興訟」行動並未有止息的跡象。消息人士向《香港01》透露,康宏新委任的首席財務總監近日調查後,發現更多問題貸款,或資金被不當轉移或使用的情況,當中包括一筆涉及近億元的資金,懷疑遭不當轉移,用作收購本地一間傳媒之用,令事件更添枝節。消息人士又透露,由於調查範圍龐大,廉署已加派一名總調查主任負責案件。
消息人士︰將有一系列傳票發出
消息人士續稱,康宏的法律行動陸續有來,仍有一系列傳票將會發出。事實上,康宏早在上周三及四發通告指出,董事會已議決授權董事會主席陳志宏及公司任何兩名董事審批委任公司法律顧問的條款及條件,向有關法律顧問發出指示,並採取有關法律顧問所建議的有關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安排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提出法律訴訟,並表明早前對28名被告人展開法律訴訟之外,不排除日後在有關申索中,增加新的被告或採取其他法律行動的可能性。
王利民等再被入稟
在最新一輪「興訟」行動中,遭康宏指控的其中一個被告人是「康宏証券投資公司」( Convoy Investment Service Limited,簡稱CIS),另外3名被告則是康宏前行政總裁麥光耀、康宏前主席王利民及鼎成證券。
康宏在入稟狀中交待,麥、王兩人最少從2010年起,不當地指示CIS使用與康宏網域名稱相同的電郵地址,同時指示康宏的僱員、顧問、營業代表和代理,向康宏的客戶聲稱CIS屬康宏關連公司,從中轉介康宏的客戶和商機轉到CIS手中,麥、王之後會促使CIS向轉介客人的康宏僱員等人發放佣金。
康宏今天亦發新聞稿證實,懷疑公司與兩間附屬公司遭他人假冒,導致客戶及業務被不當轉移,繼而令公司出現重大財務損失及損害,決定再入稟高等法院,向這4名被告人展開法律行動,追究責任及追討損失,強調仍有其他監管及執法部門正在調查,不排除在未來會加入其他被告人及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