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兩大理由 接納無收入生物科技公司申請上市
港交所(0388)今日公布主板改革的諮詢結果,當中最令人意外的,莫過於容許生物科技企業可於無盈利,甚至未有收入的情況下申請主板上市。市場上,有不少新經濟企業,同樣是無盈利或收入,港交所今次「厚待」生物科技公司,背後理由為何?
港交所建議,在《主板規則》新增兩個章節,當中容許尚未盈利或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發行人,在作出額外披露及制定保障措施之後在主板上市;而未有收入公司若根據《主板規則》新增的生物科技公司適用章節申請上市,預期最低市值須達15億元。
港交所對生物科技行業的定義,是生物科技領域中從事產品、處理技術或科技研發、應用或商業化發展的公司,如製藥、生物科技及生命科學、醫療設備及用品、醫療技術公司等。新經濟公司有不少,但為何「厚此薄彼」讓未有業務基礎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港交所交出兩大理由。
理由一、大量研發工作有集資需求
港交所表示,市場上有眾多未有收入公司,但回應人士大多認為,許多牽涉大量研發工作的行業在發展商業產品或服務賺取收入前,都有集資需求,故此支持他們容許這類尚未有盈利的公司來港上市,包括生物科技公司。
理由二、生物科技公司能根據其研發目標估值
除了最低市值15億元的要求,申請人須至少有一隻產品已通過概念開發過程,如相關藥物和安全監管機構所規管的藥物已通過首階段臨床測試,並已取得進行第二階段測試所需的必要監管批准,相關機構包括: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或歐洲藥品管理局。
港交所解釋,選取生物科技公司作為拓寬市場準入予初創階段公司的第一步,正因生物科技公司業務多受嚴格規管,亦須遵循監管機制所定的發展進度目標,即使仍未收入及盈利等傳統指標,仍可為投資者提供一個對公司進行估值的參考框架。
而生物科技公司亦須遵循除財務記錄要求以外,與其它主板申請人一樣的監管要求,另遵守更嚴格的披露要求,確保投資者完全知悉其業務及相關風險。
港交所補充,未有收益的發行人會帶來額外風險,故建議接納未有收入公司時,初期只會容許生物科技公司申請上市。實際上,未有收益而提出上市申請的公司大都是生物科技公司。
該所續指,會在適當時候檢討未有收入公司的上市制度,再決定是否接納其他類型的新經濟公司在未有收入的階段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