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引入兩級制利得稅 企業首200萬元利潤稅率減至8.25%
撰文:鄭寶生 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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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宣讀任內首份《施政報告》,宣布企業利得稅引入兩級制,第一級即企業首200萬元利潤,利得稅率由現時的16.5%大減至8.25%,而200萬元利潤以上,則以第二級利得稅計算,即維持在目前的16.5%。
為了讓兩級稅措施集中令中小企受惠,每個集團只能提名一間企業註冊受惠。
另外,企業首200萬元的合資格研發開支,可以獲得300%扣稅,餘額則可以有200%扣稅。
競選期間已提出新利得稅稅制
林鄭在競選特首時向商界開出支票,稱為令企業(尤其是中小企及初創公司)減輕稅務負擔,會推行兩級利得稅稅制(two-tiered profits tax),當時的目標是企業首200萬元利潤,利得稅將由16.5%降至10%,料這項政策將為數以萬計企業減稅40%,政府會因此少收50億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早前解釋,這50億元變相是政府投放到市場,對社會的投資,對經濟發展、推動創新科技等,將帶來正面影響。
主要競爭對手減稅 港要保競爭力
有分析認為,政府考慮到新加坡等主要競爭對手,近年都減稅吸引企業進駐,香港在這方面也不能太輸蝕。
其實香港目前的稅率已低過不少先進經濟體,例如澳洲兩級稅率分別為27.5%及30%,加拿大為10.5%及30%,日本為15%及29.97%。
資料顯示,2016至2017年度,本港共有122萬間註冊公司,當中有9成毋須繳付利得稅。而須要繳付利得稅的公司之中,只有28%公司應評稅利潤高過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