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試行4天工作制 周五不上班 95%公司老闆卻Say No

撰文:格隆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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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試點四天工作制,實施情況如何?據內地媒體報道,去年12月1日,新加坡發佈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這套原則鼓勵僱主通過正規流程,評估僱員提出的靈活工作安排需求,比如是否可以嘗試四天工作制。如果員工提出申請,僱主需在兩個月內進行回應,如果僱主拒絕履行,則需要提供明確的書面理由。

指引並無法律約束力

不過,指引並無法律約束力,並沒有要求僱主一定要為員工提供靈活工作安排的選項。大多數僱主在接到員工的書面申請後,以增加成本、不利於生產或不可行為由,拒絕批准員工的申請。

根據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的調查,95%的僱主表示現階段不會實行四天工作制。究其原因,不少企業擔心減少工作天數會影響生產力,特別是中小企業,更傾向於靈活安排,比如遠程辦公或彈性工時。

新加坡(Singapore)排名第32。圖為6月30日,鏡頭下新加坡濱海灣著名地標魚尾獅一景。(AP)

新加坡法定每周工時44小時

而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每週44小時。很多新加坡本地公司為5天半工作制,即周一到周五全天(8小時)及周六上午(4小時)。也有不少公司(多為外國公司)採取5天制,但每天的工作時間接近9小時。

翻查資料,有關每周4天工作的指引,由新加坡勞工部、全國工會大會及人力資源部三方成立的工作小組──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Tripartite Alliance for Fair and Progressive Employment Practices,TAFEP)日前所提出,反映了當地政府及企業為挽留人才而放寬辦公要求。TAFEP助理秘書長楊涴淩(Yeo Wan Ling)表示,在決定留下或重返勞動力市場時,能否獲得靈活的工作安排,往往是護理員、女性工作者及資深員工的主要考慮因素。

該指引要求新加坡所有公司建立一個流程,讓員工提交正式的彈性工作安排申請。雖然指引不具法律效力,但企業不能以違背傳統、或以不相信彈性工作為由拒絕員工申請,但可以「生產力惡化」、「成本增加」,或因工作性質為由,拒絕批准僱員的申請。公司若拒絕僱員申請,應與僱員探討其他解決方案;而被拒的員工亦可尋求工會或TAFEP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