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抗議水蜜桃emoji誤用 規範用法的背後是文化焦慮?
說起水蜜桃emoji的時候,你會想起什麼?是水蜜桃本身,還是形狀與其相似的屁股?根據Emojipedia在2016年的統計,27%的Twitter用戶在使用水蜜桃emoji的時候帶有情色意味,而33%的用戶則以其指代屁股,只有7%的用戶以其原意使用。統計的準確性尚待考,但無可否認的是——很大一部份的Emoji用戶在使用水蜜桃emoji時,並不是指水果本身。
近日Twitter上就有一群家長組成M_U_P_P_E_T_S,即Mums (& Dads) United for Proper Peach Emoji Treatment(編譯:倡議規範水蜜桃使用父母聯盟),指他們想「讓互聯網成為一個更好的地方」,甚至舉起寫著「Bootys aren’t fruity」(編譯:「屁股並不圓潤」,fruity除了果味亦帶豐腴之意),「Hands off our peaches」(編譯:「把手從我們的水蜜桃上移開」),或者「Peaches not posteriors」(編譯:「水蜜桃不是後面」)的橫額,在街頭抗議。
規範用語背後涉及社會議題?
這群家長的訴求是讓人們把思想「從陰暗的地方移開」,讓Emoji用戶在使用水蜜桃emoji的時候還原原意,還孩子一個乾淨的網絡環境。雖然Emoji不算一種完整的語言,但這種規範用語的慾望,在語言學的角度有兩種說法。
一是美國語言學家William Labov提出的「Golden Age Principle」(編譯:「黃金時代原則」),他指出任何語言變化在其語言群落(Speech Community,指使用同一特定語言的群體)都會引起負面反應,人們會認為從前某一時段的語言是完美的,所有用詞都規範且恰當。在這個理解下,從此以後任何語言的變化都是從規範語言中偏移的,所以也是不適合的。如今MUPPETS家長們抗議的其中一個原因便可能是因為現在水蜜桃的用意已經偏離原意,希望糾正用法,回復規範。
第二個說法則是牛津大學社會語言學家Deborah Cameron提出的「語言潔癖」(Verbal Hygiene)概念,指大多數人都會有修正、指責或者規範他人語言使用的傾向。Cameron在《Verbal Hygiene》一書中指出這種規範語言使用和確認標準的慾望,隱藏了一種深層的社會、道德、以及政治焦慮。她說:「這種干預語言的慾望顯示人類不單使用語言,同時亦觀察、並反省語言使用。」(“This ‘urge to meddle in matters of language’ is a consequence of the fact that humans do not just use language, but also observe and reflect on the language they use. ”)
她的研究顯示,許多語言使用的方式都受到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影響,語言使用與我們的個人權利、身份認同、以至於自主性都息息相關。雖然MUPPETS家長們倡議的僅僅是水蜜桃用法的改變,但正如台灣東吳大學教授魏美瑤在〈語言潔癖 PK 語言癌〉一文所指:
「當我們動用了公權力(例如媒體、教育機構或是網路)對某種語言的使用方式加以批判,通常反映的不只是語言本身的問題,而是其中所涉及的社會議題,以及批判者與使用者的態度(......)」
那麼,MUPPETS家長們批判的可能不僅僅是水蜜桃的用法,而是現今網絡環境對「屁股」或者「性」的開放討論態度,或是青少年在網絡環境的保護不足。規範用語背後,或蘊含對網絡文化的深層焦慮。
水蜜桃Emoji,不止色情意味
除了水蜜桃的本意,或是「屁股」,水蜜桃Emoji其實也曾有其他用意。在2019年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彈劾爭議中,水蜜桃被用以指代「彈劾」一詞(水蜜桃的英文peach,與彈劾一詞impeachment中的peach相同)。歌手Lizzo曾經就以imPEACHment發出Twitter帖文,慶祝當時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對特朗普提出的彈劾諮詢,收穫超過十一萬點贊量。
這種帶有政治含義的Emoji用法在內地和英國同樣有出現,在內地,由於#Metoo詞條被屏蔽,一些女權人士就以 「米兔」emoji作諧音,繼續在網絡上發表相關言論。而在英國,紅玫瑰emoji則被用作工黨的標誌。
由此可見,Emoji的用法約定俗成,沒有像是法語的法蘭西學術院(Académie française) 一樣的管理機構定期制定規範用語,所以難以追溯某種用法的源頭,也就難以管理,家長們的抗議似乎用處不大。甚至乎,MUPPETS的抗議可能會進一步加強人們對於水蜜桃這種用法的印象,帶來反效果。
MUPPETS的Twitter帳號成立只有短短數月,在Twitter以外也無法查證這個團體的真偽,抗議行為有可能只是單純的惡作劇。但這種糾正語言的行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並不少見,我們會遇到英語的「Grammar Police」(語法警察)、又或是中文的「正字刑警」,我們或許可以藉此重新思量:誰能夠規範我們的語言使用?這些人規範了具體何種語言用法?這些人要怎麼實施這種語言規範,其中又是為了什麼原因呢?
參考書目:
魏美瑤 2016〈語言潔癖 PK 語言癌〉,收錄於《語言癌不癌》(聯經)pp.137-153
Cameron, Deborah. (1995). Verbal hygiene.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Labov, W. (2001). Principles of linguistic change : vol. 2 : social factors. Malden, MA ; Oxford: Blackwell.
(本文不代表藝文格物立場,香港01亦無法核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