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F】周年報表、計劃說明書勿棄掉 留意「平均成本法」漏洞
打工仔不時會收到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寄來的信件,不過,大部分對它們置之不理,甚至直接掉棄。不過,「強積金計劃說明書」、「周年權益報表」及「基金便覽」等文件其實包含不少重要資訊,想好好管理強積金,便需要小心閱讀。
文:梁世傑
大家接收強積金資訊的渠道,一是來自報章雜誌,當中的報道大多是過往一個月全港強積金的賺蝕情況;另一方面是由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寄來的信件,但很多人長年都沒有拆開信件來看,便直接當作廢紙處理,對信件內一大堆數字及列表完全不感興趣。
其實報章雜誌的強積金資訊都是比較大眾化,很多時與自己沒有直接關係;反而從受託人直接而來的信件,是載滿關乎自己利益的訊息。
首先,強積金計劃最重要的文件是「強積金計劃說明書」(下稱說明書)。說明書詳細列明各受託人、行政管理人、保管人、投資經理、核數師等的名稱及工作內容、各成份基金的投資目標及風險資料、基金費用及行政程序等。只有出現重大事情時,例如合併計劃或加減成份基金,此銷售文件才會作出修訂,所以說明書可以說是各個強積金計劃的「出世紙」。
周年權益報表猶如投資成績表
第二份重要文件是針對計劃成員個人利益的「周年權益報表」。此報表通常是全年強積金信件中,最大疊最厚的一份,裏面詳列當年供款取款情況,以及各成份基金買賣及賺蝕的明細,所以「周年權益報表」可說是各計劃成員自己當年投資的成績表。
第三是針對成份基金表現的「基金便覽」。積金局的《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下稱《守則》)要求受託人每年至少製作兩份「基金便覽」,但很多計劃已經比《守則》的要求做得更多,不少是一個月出一份,與市場上其他共同基金(mutual fund)及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看齊。「基金便覽」內列出基金資產總值、基金收費比率、投資目標、十大資產、投資經理的評論,以及最重要的回報率及風險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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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便覽內的「平均成本法」回報率沒有可比性
「基金便覽」內的回報率有多種陳述方法,可分為累積、年率化及歷年,對應的時段至少有一年期、 五年期、十年期及自基金推出後。例如想知道2017年當年的回報率,便可參考歷年回報率的列表,又或者想知道自基金推出後的年率化回報,亦可以於「基金便覽」中找到。
有些計劃的「基金便覽」更會列出「平均成本法」的回報率,但由於「平均成本法」沒有統一的計算方法,令「基金便覽」內的「平均成本法」回報率沒有可比性,甚至會出現錯誤的解讀。
大家可以看看自己計劃「基金便覽」內列出的「平均成本法」回報率,其數值都是低於基金回報率(見下圖紅框),是否覺得很奇怪?為何積金局及各受託人過往十九年不斷強調強積金是用「平均成本法」,但運用「平均成本法」下的回報率竟然差過基金回報率?
「基金便覽」內的平均成本法回報率及基金回報率(按圖閱讀)
「每月供款」及「平均成本法」操作方式不同
筆者認為,運用「平均成本法」下的回報率差過基金回報率,是因為大家亂用概念,錯誤將「平均成本法」硬塞進強積金情景作注解。強積金是由零開始,定期新增資產,「每月供款」會增加累計資產;但「平均成本法」的原理並非由零開始,而是已經先擁有一定現金資產,之後再定期(例如每月)調撥現金去購買基金或投資物,調撥其間不會新增資產。
因此,強積金根本不是運用「平均成本法」。「每月供款」及「平均成本法」兩者表面上好像差不多,因為每月都有出錢購買基金,但其實背後的操作方式及資金設定完全是兩回事。因為「平均成本法」與強積金的「每月供款」原理不同,而出現上述「基金便覽」內「平均成本法」較低的回報率計算結果。
可惜製作「基金便覽」的受託人又沒有作詳細解釋,全香港胡裏胡塗地將「每月供款」及「平均成本法」混為一談,十多年來亦視若無睹,期間沒有反省及質疑,反映出人們沒有運用理性思維去客觀地及仔細地處理強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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