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人際】彼此曾見面 對方唔記得? 2種方法禮貌提醒別人!
有沒有試過明明上一次見對方時,大家交換了卡片並暢談甚歡,然而,下一次見面時,他又禮貌地再自我介紹,彷彿大家才第一次見一樣!遇到這狀況,打工仔應如何自處?配合他扮第一次見面?還是有禮地提醒呢?
說真的,這樣的情況筆者都試過好幾次,不知是自己大眾臉還是遇到的被訪者都很善忘,以前曾訪問過他,然後在其他場合再遇到,順勢就打招呼,怎料對方卻一臉第一次見你的模樣,更握手、派卡片兼自我介紹,可能心底裡還覺得你很奇怪在裝熟絡。為免令大家都尷尬,可以怎樣表達「其實我們之前見過」的訊息呢?以下會教大家見對見和書面各兩種表達方式,學懂後就可以大方應對了!
1.應對見對見的場合
你好像挺面善的……呀!我記得了,我們之前在[活動或場合的名稱]中見過吧?
當然,對方可能記不起你,但這樣說並不會顯得你特地讓他難堪,這反而讓對方覺得自己不是唯一一個忘掉你的人;更可以因為這句話後,一起回憶起有關對方的片段和記憶。這樣輕鬆的一句,可以減低尷尬氣氛兼令人覺得你是友善的。
如果我說錯,你糾正我吧,我們是不是在[活動或場合的名稱]中見過?
這是另一個不會有居高臨下感覺的句子。記着,使用問題式比單單的陳述句較沒有指責的意味,亦有輕鬆隨意的感覺,有助展開之後的話題。
2.透過email進行互動
Your Name Rang a Bell, and it Turns Out We…
﹙你的名字讓我記起了,我們是不是在[活動或場合的名稱]中見過?﹚
以email互動,你有了不用即時看真人反應的優勢。但為甚麼不用見面都要指出你們曾經見過而不是配合對方一起扮第一次見面呢?因為有時多一份親切感,在你下一個合作項目上,大家的配合都會好一點。
以上句子的重點就根「我想我曾經見過你」一樣。你都忘了對方嗎?當然不!但有時裝得你都只是對對方有點印象,說點友善的謊言也無害。
It’s Great to Hear From You Again! We Actually Worked Together On…
﹙再次見到你真好!我們上一次在[項目名稱]中合作過﹚
有時直接一點地表達都沒問題,但加上友好及正面的言辭就會呈現得更好。這樣寫可以明確表示你﹙表面上﹚不會因為對方忘記你而感到沮喪或冒犯。
不要怕尷尬
對方不記得自己時,不要翻白眼也別太受傷,有些工作需要接觸很多人,一時忘掉幾位也在所難免。然而,這個人可能是你日後重要的聯絡人,所以別因為怕尷尬而放棄大家之間的連繫。
當你勇於糾正他一次後,他之後便不會再忘記你。
﹙資料參考:The M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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