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雙腳】加拿大倡修例保障女性 禁止企業逼女僱員穿高跟鞋

撰文:陳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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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OL每月節衣縮食都是想買對高跟鞋,一來貪靚,二來工作要見客需保持專業形象嘛。不過,高跟鞋好睇唔好着,就算你上班時健步如飛,下班時或許已舉步維艱。為此,加拿大安大略省(Ontario)便有人動議修改法例,禁止該省僱主強制規定女性員工穿高跟鞋上班。

高跟鞋真是令女人又愛又恨。(《Devil wears Prada》截圖)

穿不穿高跟鞋那麼小事都要搞上省政府?原來背後原因並不小。倡議條例的省議員Cristina Martins指有當地不少女士投訴公司強制要求她們穿高跟鞋上班,假如她們不聽從,便會被主管叫她們回家,甚至被辭退,而且這情況在餐飲業及服務性行業尤其普遍。

當新一代亦關注女權思想時,Martins說強制女員工穿高跟鞋不但涉及性別歧視,更漠視女人的個人安全;亦有研究指穿高跟鞋的女士比不穿的人更容易患上拇趾外翻及肌肉骨骼疼痛,故Martins希望修改《職業安全及健康法》(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ct),禁止所有僱主要求僱員穿「不安全的鞋履」上班。

現時在安大略省的法例規定僱主不可強制要求員工穿著不合適的鞋履,為免他們受傷,但法例只保障從事工廠及醫療中心的員工。雖然省政府正審議法例,但一經通過,將繼BC省(British Columbia)於今年4月通過修訂後,成為全加拿大第二個省通過這項法例。

若是次修例成功通過,預料將法例擴大保障的範圍。(Cristina Martins Twitter截圖)

這場「高跟鞋革命」其實不只是加拿大一個國家的事,因它已逐步成全球關注的問題。菲律賓政府在剛過去的8月通過新例,禁止勞工穿着一英吋以上的細高跟鞋擔任常要走動,或是站立多於1小時的工作。英國早前亦有僱員投訴自己因未有穿上公司規定的高跟鞋而被辭退,事件被鬧上國會,要求議員就此是否涉及性別歧視進行討論。香港雖仍未加入「高跟鞋革命」,但社會早就女性上班穿着有所關注。10年前,本港曾經有女老師投訴校長勒令禁止着褲要穿裙上學,女老師拒絕而被校方被迫辭職,向平機會求助後,校方才和解及賠償,當時惹起全城討論。

(資料來源: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