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錢收買政策 民主遭蠶蝕 最高法院打開政治捐款潘朵拉盒子

撰文:余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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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選戰的一個勝負關鍵,是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Super PAC)。Super PAC間接幫候選人蒐集巨額捐款和銀彈,大筆大筆花在宣傳廣告之上。Super PAC象徵了金錢如何影響美國政治,也突顯了金權政治蠶蝕美國民主的危機。

網民以食鬼(Pac man)比喻SUPER PAC蠶食美國總統大選。(網絡圖片)

在各地民主選舉中,政治捐款往往有上限,甚至要公開捐款人姓名,希望一切能夠透明公開,不會予人黑箱作業、利益輸送、私相授受之感覺。在美國,理論上也有類似的規矩,不論是特朗普或是希拉里,他們所得的「正式」捐款,都有種種限制。可是Super PAC這個「例外」的存在,實際上卻令到所謂的捐款限制,失去了意義。

名為獨立  實際如同助選

理論上,Super PAC不是候選人的正式助選團,也不從屬於任何政黨。Super PAC以非牟利組織為名,接受個人、團體或企業的捐款,他們多數都匿名捐獻,外界無從得知捐款來源。雖然捐款不是直接給予參選人,但Super PAC多數與指定參選人有關係。哪些支持共和黨或特朗普,哪些支持民主黨或希拉里,全部都不是秘密,人所共知。Super PAC通常將所得捐款花在廣告上,尤其是鋪天蓋地攻擊對手。

例如一個Super PAC名叫「優先美國」(Priorities USA)。它在賓夕法尼亞州豪花千萬計美元,推出不少電視宣傳廣告,塑造特朗普支持者口出惡言的一面,強調他們經常辱罵女性。在這個搖擺州份,希拉里的競選團隊不花分毫,已經取得宣傳效果。

如此所謂「獨立」的政治捐款和政治宣傳,是否應當不受選舉條例規範?這顯然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美國人將這個質疑帶上法庭,告上聯邦最高法院。

對於這宗名為「聯合公民案」的備受關注案件,聯邦最高法院最終在2010年1月裁定,民間人士或機構以各種形式,包括花錢支持自己屬意的參選人,屬於言論自由,是受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政府不能限制他們的相關開支。

有Super PAC的支持,希拉里在電視廣告戰上,可以說是勝過特朗普「幾條街」。(路透社)

奧巴馬批法院裁決害民主

潘朵拉的盒子打開了,江湖從此多事。美國自此每逢選舉,都有富商巨賈花大筆金錢在政治宣傳之上,幫助自己的心水候選人,攻擊他們的對手。總統奧巴馬當年批評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會威脅民主體制,又形容是華爾街商界的一次勝利。奧巴馬甚至在國情咨文中批評,有利益關係的人會無限花錢在選戰之中。今年參加民主黨初選的桑德斯亦說:「我畢生所見,此乃最高法院一大災難決定。百萬、億萬富翁原本已經蠶食我們的經濟,此判決基本上令他們更可以大大影響我們的選舉。」

聯合公民案裁決公布後,第一場選舉就是同年11月的參眾兩院改選。單在那次選舉之中,Super PAC的開支已經高達9,000萬美元。最後共和黨贏得不少議席,部分民主黨人質疑有份捐款的商賈巨企,實際上是想利用銀彈,在選舉後換取一系列有利他們的政策。

銀彈遊戲  Super PAC抬頭

支持共和黨的Super PAC籌錢數以億計,民主黨當然也不會甘於後人。結果這場金錢遊戲也愈玩愈大。2012年奧巴馬競逐連任之時,也獲得Super PAC「優先美國」的支持。在2014年的國會改選中,總共有近1,400個Super PAC運作,涉及政治捐款多達7億美元。今年代表民主黨的希拉里,同樣獲得「優先美國」幫助,已經籌得捐款超過8,500萬;另一個Super PAC「準備希拉里」(Ready for Hillary)所得金額最少亦有1,500萬美元。

正因為有Super PAC的支持,希拉里在電視廣告戰上,可以說是勝過特朗普「幾條街」。桑德斯的忠心支持者懷疑希拉里當選後,是否真的有決心向華爾街和富商巨賈說不,原因亦在於此。

加州大學爾灣分校法律與政治學系教授哈森(Rick Hasen)指特朗普起初不倚重Super PAC:「他之前都有免費曝光率,一直說自己很富有,別人收買不來。但在大選階段,他知道自己要認真籌款,例如向金主艾德森(Sheldon Adelson)招手。」

向來幫助共和黨的Super PAC,今年未有大力協助高舉反建制精英民粹旗幟的特朗普,而是集中在參議院選戰上發力。在共和黨的選情上,Super PAC籌得愈來愈多錢,也花得愈來愈多,以2014年國會選舉為例,開支達到近4.9億美元,比起2010年多出一倍。

選舉愈小型  金錢影響愈大

民主黨前總統參選人迪安(Howard Dean)說:「總統大選中,民眾了解得比較清楚。但在州或低級公職上,金錢更加有破壞力,因為能夠買起知名度,也可以買起組織。在地方選戰中,電視宣傳有時更有用—只要一個參選人夠錢花,但另一個人沒有的話。」這位前佛蒙特州長認為,Super PAC對總統大選已經是「影響最少」。哈森教授也同意:「最重要的選舉,金錢影響最小。選舉愈小型,金錢對結果的影響愈大。」不過金權政治惹人詬病,不僅是因為金錢影響選情,更重要的是官商勾結和枱底交易的問題。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研究員吉倫斯(Martin Gilens)與佩奇(Benjamin Page)曾分析了在1981至2002年間逾1800項不同政策主張的數據資料,兩人將個人收入位於第50個百分值(50th income percentile)的美國人的政策偏好,與位列全美最富裕一成人及主要商界遊說團體的政策偏好作對比,發現不管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政府的政策都明顯向後者傾斜。

研究結論是美國巨富精英實際主導了國家的方向,「對華府政策有巨大獨立影響力,反觀以普羅大眾為基礎的利益團體和一般公民,只有很小甚至全沒獨立影響力」。有評論甚至懷疑,美國民主實際是否已名存實亡,漸漸變成由富豪們主宰的寡頭政治。

推翻裁決成唯一出路

爭取政治改革的韋特海默(Fred Wertheimer)認為,要扭轉當前美國政治的積弊,必須從選舉遊戲規則上做起。在Super PAC當道下,人們確實有理由質疑,到底企業和富豪們是否正變本加厲地運用金錢,去「收買」政客換取有利自己卻未必有利普羅大眾的政策。他直言:「投資基金經理花大筆錢在政客競選上,而在稅制上他們則享有優惠,這毫不合理。」韋特海默等人的目標是,有一天能推翻最高法院的裁決。「如果有一個新的最高法院帶我們重返原位,我們就能改變制度。」韋特海默他又表示:「我們不必與聯合公民案走下去。要何時才能推翻案件,我不知道。但社會前所未有的憤怒,不滿現在金錢如何操縱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