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話】拾荒婦蘭姐遭票控 垃圾暫放地上兩秒鐘 食環即上前攔截

撰文:蘇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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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向來自食其力贏得社會尊重,惟拾荒逾十年的64歲蘭姐卻在北角街頭遭食環署無情票控,引來關注。她說,當晚(23日)如常把垃圾分類好,放在馬路旁並計劃放在約15米後的手推車,怎料被兩名食環署職員喝停,便出手阻撓蘭姐離去,而中間只是2秒時間。
攝影:林若勤
圖片編輯:蘇煒然

蘭姐無奈說,多次與食環署職員解釋,惟對方堅持票控及報警,「已經落咗地、犯咗法」一句沒齒難忘。收入微薄的她別無他法,只能「硬食」告票,但質疑食環署職員不理情況「亂票控」:「衰過爛仔!」(林若勤攝)
蘭姐於北角街頭拾荒已踏入逾十個年頭,每天風雨不改於黃昏時份開始收集紙皮。(林若勤攝)
蘭姐常受腰痛折騰,無法從事洗碗等工作,惟每天拾荒只能賺取約百元的微薄收入。(林若勤攝)
64歲的蘭姐憶述,自己膝下育有兩兒兩女,但子女均成家立室,她不願成為子女的負擔,多年來憑雙手拾荒養活自己,閒時亦會寄錢予居於內地的丈夫,讓他替其照顧年邁的母親,「佢哋係我工作嘅動力。」(林若勤攝)
當晚(23日)她如常於北角道與渣華道交界收集店舖棄置門外的垃圾,並在馬路旁分類垃圾後,計劃放在約15米後的手推車時,突然有一男一女的食環署便衣職員攔截蘭姐離去,並聲稱她於公眾地方棄置垃圾,要求提供身份證作登記及票告。(林若勤攝)
蘭姐曾多次與食環署職員解釋情況,惟職員充耳不聞拒絕撤告,並且報警。(林若勤攝)
未幾有兩名軍裝警員到場,再次要求她提供身份證登記;最後食環署引用《公眾環境及防止妨擾條例》票控她在公眾地方棄置垃圾,並於21日後邀交罰款1,500元。(林若勤攝)
除需付板間房3,500元的月租租金外,還要應付醫治腰痛的開支,生活可說是捉襟見肘:「一邊搵就一邊清,儲唔到錢。」1,500元對蘭姐而言如巨額罰款無異,對此亦感到迷惘。(林若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