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圖片故事(三)】為妳我甘願下地獄

撰文:梁苡珊 黃寶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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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基督徙的Bell與Shirley 在2014年於溫哥華註冊結婚,想在香港教堂補辦婚禮,因為同性關係,遭場地拒絕,最後只能私人會所補辦。「其實好怕對方在香港出事,因為依照加拿大的婚書,根本不能保障她。」
愛是愛,奈何在香港,愛前還有法律跟性別。
相識於廿多年前的大學迎新營,當年Bell告白,Shirley接受不了身為基督徙的自己愛上同性,毅然斬斷與她的關係。十一年後,她們在一個音樂會再次相遇,愛還是愛,原來彼此感覺還在。按基督教義,同性戀乃是罪,犯罪的人會落地獄。但對她們而言,一男一女的結合又是另一地獄,倒不如忠於自己的感覺。「如果天堂沒有對方,我寧可落地獄。」
至今已經交往十一年。二人均以「老婆」稱呼對方,對她們而言,婚姻是一方跌倒,另一方會盡力拉她起身,反之亦然,這份支持不限性別與宗教,乃源於愛。
攝影:黃寶瑩,撰文:梁苡珊、黃寶瑩
(此為同性婚姻圖片故事系列六之三。2017年11月25日,香港將舉行同志遊行,「01影像」將於一連兩星期推出相關報道,讀者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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